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推进审查制度完善

  中评社北京2月19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2020年6月实施之后的一次重要修订,《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有效实践,也是不断完善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适应国际国内网络安全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

  聚焦新风险形势,与时俱进修订细则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最新报告指出,近年来,网络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形势愈加严峻,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信息窃取、攻击破坏等恶意活动持续增加,针对数据的网络攻击以及数据滥用问题日趋严重,数据安全风险将更加突出。

   “出于适应国际国内网络安全新形势、促进平台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适时地进行制度修订和调整,体现了制度不断向前发展的趋势,持续完善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将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更大贡献。”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工程师齐越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办法》修订在扩大审查范围的同时,也对审查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等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明确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收到合格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审查开始时间,增加上市申请文件作为上市审查申报材料的一部分,增加上市活动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作为国家安全风险考虑的因素之一,延长特别审查的工作时限至90个工作日等。齐越认为,从总体上看,审查机制和流程沿用了原有审查制度框架,针对新纳入赴国外上市审查这一变化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优化,审查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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