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经营模式应完善
同时也要看到,多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以银行贷款等短期间接融资为主,走的是“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近40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经营“三高”模式,已越来越不可持续。2021年下半年以来,国内部分房地产企业备受高负债困扰,部分房企因资金周转困难出现违约,就是一种警示。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考虑,房地产企业经营模式亟需完善。
有关机构的研究数据显示,我国上市房企的整体资产负债率高于一些发达国家房企水平。笔者以为,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有关国家的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占比较高。二是有关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比较成熟。除了不动产开发销售收入,发达国家房企还有其他业务收入来源,包括物业出租、住宅代建、房产经纪业务等。而我国房企商品房销售业务收入却占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比重。三是这些国家的房企曾在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中尝到高负债的苦果,有关经验教训使他们在负债率上很谨慎。
我国房企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行业这些年所处的增量为主发展阶段有关,也与我国房价这些年总体处于上涨期有一定关系,还与我国房地产金融不够发达有关。要看到,房地产企业加杠杆、高负债运营,是一把“双刃剑”:当房价处于上涨期,高负债可以通过杠杆效应实现企业规模快速扩张;当房价不涨或下跌、销售量下降、房地产融资环境收紧时,高负债房企则极有可能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出现流动性危机,甚至有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的可能。
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发展,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不断满足,新房总量的增长空间将逐渐减少。同时,“房住不炒”定位将长期坚持,房地产行业资金使用要求会更加严格规范。这都提醒房企应加紧转型。进一步说,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已不是“拿地—盖项目—卖房子赚钱”的逻辑,更多的是怎么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资产的综合经营管理,来获取长远可持续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