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期间刀割警员颈部 21岁男生获判刑
法律界专家质疑判刑太轻
被告许添力现年21岁,被控一项企图谋杀罪,已还押27个月。他被控于2019年10月13日,在观塘站外行人天桥以疑似鎅刀割向东九龙冲锋队第三队警员梁兆祥颈部,伤口长约3.5厘米,使梁咽缩管等受损,出院后声带瘫痪、声线沙哑,不能完全复原。被告早前承认属交替控罪的蓄意伤人罪,否认企图谋杀罪,原被控的企图谋杀罪则获准存档法庭。
有法律界专家质疑,以藤条打人虐儿都判囚七年,许添力蓄意割伤警员颈部囚七年九个月,判刑实在太轻。
法官陈庆伟判刑时表示,被告的犯罪动机足以与谋杀相提并论,他随机挑选施袭对象,事件属有预谋;被告声称到场参与示威,却带有危险攻击物品,当时正撤退的警员与被告无对峙或冲突,被告施袭时亦无受到挑衅;警员幸运地脱险,若伤口稍有偏差,可能会丧命。
陈庆伟认为,案件属一宗没有常理的暴力事件。虽然政治信念不同,但诉诸暴力或武力就要受谴责,社会绝不接受;而诉诸武力不能解决分歧,反而会加剧问题,强调控罪性质极为严重,判刑要反映出阻吓力,因此以十年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部分刑期,判监禁七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