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数据条例” 探索“数治”新范式
给奔腾的数据流设置“信号灯”
数字时代,数据如同水电煤一样,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城市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自2016年《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发布以来,上海在数据产业培育方面始终处于全国第一梯队。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山栋明表示,针对数据流通中的确权、定价、互信、入场、监管等关键共性难题,上海数据交易所形成系列创新安排,比如确立了“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则,让数据流通交易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发布数据产品登记凭证,实现一数一码,可登记、可统计、可普查;发布数据产品说明书,以数据产品说明书的形式使数据可阅读,将抽象数据变为具象产品等。
然而,一些负面效应也随之而来,比如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盗采人脸信息等。
“条例好比给奔腾不息的数据流设了一个红绿灯,该踩油门的时候加速前行,该踩刹车的时候立即停止。”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郑磊说,条例第一句就提到,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先规范、再促进”的提法与过去一些地方性文件有所不同,体现了这部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