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煽动“软对抗” 该出手时要出手
《立场》屡屡踩踏法律底线
继律政司日前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加控前《苹果日报》高层后,警方再以同样罪名拘捕《立场》高层,不但显示执法部门坚定执法的决心和意志,并没有因为涉案者的传媒背景而投鼠忌器,更反映煽动文宣等“软对抗”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一大威胁。反中乱港势力不断利用各种“擦边球”、煽动文章在社会上煽动憎恨,挑战国安法,严打舆论层面的“软对抗”,打击各种煽动文章已成为当前重点工作。在国家安全面前没有灰色地带,香港更没有“法外之地”,传媒机构亦没有例外。
警方这次针对《立场》的执法行动,主要是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而不是香港国安法。《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指出,“煽动意图”包括意图引起对香港政府和香港司法的憎恨、意图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意图怂使他人不守法。第10条则定明,任何人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覆制煽动刊物;或输入煽动刊物,即属犯罪,首次定罪可被判囚两年及罚款5000元。
与国安法的煽动罪行相比,《刑事罪行条例》相对入罪较易,只需要证明有关刊物是煽动憎恨政府或使用暴力等,就可以入罪。以《立场》以往的报道、文章,警方明显已有足够的把握。
事实上,早前《立场》已经作贼心虚地将一批踩界文章“下架”,这些文章的内容包括有美化甚至是煽动违法暴力;有主张所谓“国际线”,呼吁外国干预香港事务,甚至是“制裁”香港;部分甚至有鼓吹“恐怖主义”之嫌,故意介绍外国的恐怖组织事迹,并与香港对比,居心极为险恶,这些文章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相信警方已掌握了充分证据,才会展开大规模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