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儿需多管齐下

  中评社北京12月25日电/谁能想到,保护儿童机构竟然沦为“虐待儿童”机构?痛下毒手的竟然是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香港保护儿童院舍“童乐居”虐待儿童案件扩大,受害儿童由7人增至18人,3名职员涉案被捕。受害者为2至3岁幼儿,分别被扯头发、拍打及掌掴面部及头部,甚至被抛落地下,身上有红肿及瘀伤,现正留医。稚子何辜,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甚至表达也不清楚,他们遭了那么多的罪,怎能不激起全城愤慨!

  儿童院舍主要为双职工、新来港移民、基层家庭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缺口很大,近年要求政府增加名额的呼声很高。但今次案件严重打击市民对这类机构的信心,令人反思香港在保护儿童方面的监管是否足够?事实上,此次若非附近的居民目睹事件,否则仍然掩藏于黑幕之中。

  本港法律规定,任何人虐待儿童,忽略或疏忽地令儿童受不必要痛楚及伤害,都要负刑责,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可见虐儿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惩罚机制不严,而在于监管力度不够、举报机制不足。根据统计数字,过去一年约1000多宗相关举报,成立的个案约200个,相信实际情况远比浮在水面的严重得多。

  原因是,虐待者多为受害者最亲近的人,包括父母、护工等,这些人犯案后必然全力隐瞒,而不会自我曝光,除非政府及执法部门、院舍管理层多巡查、学校老师多留意儿童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否则很难及早发现问题。

  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日前表示,政府未来一年将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建议设立强制举报虐儿个案的机制,亦会加强有关专业工作者的培训,提升他们及早发现和处理个案的能力。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亦在施政报告中提出要设立“儿童事务专员”,统筹推动儿童权利和福祉的工作。眼前的严重个案说明,有关工作须加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