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民主不应只重“量” 更要重“质”
陈茂波表示,制订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以及要求公职人员宣誓,是从制度上巩固“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落实,让香港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让管治体系能聚焦照顾市民大众的利益,杜绝外国代理人进入体制、利用香港作为损害国家及香港利益的平台、为外国服务的可能。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了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了选委会和立法会的代表性,维护香港社会整体和根本利益。此举亦促进行政和立法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破解立法会内部长期对抗、空转的困局。落实行政主导,开启良政善治,使特区政府和各界都可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陈茂波强调,民主不应只重“量”、更需要重“质”,发展过程重要的同时,真正的衡量指标其实是民主发展的结果:能否切实地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换个方式来说,投票时、过程中的民主只是民主体现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民主运作的结果:只有人民都真正受益于民主发展,生活持续改善,这样的制度才能获得广泛民众的坚实支持。
陈茂波续指,国家的体制与管理、《宪法》与《基本法》共同建构的框架,为香港民主制度发展订下了原则和发展路径,让香港顺利回归祖国、让香港经济保持繁荣发展,更是让香港民主制度能稳步前进的根本指引。可以肯定的说:必须坚持走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发展道路,充分维护“一国”利益、才有空间让“两制”灵活发展。有稳定的社会和经济环境,香港才具备空间和资源、按实际情况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