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必须严惩罗冠聪 阻止美国损害香港安定

  中评社北京12月13日电/网评:必须严惩罗冠聪 阻止美国损害香港安定

  来源:文汇网  作者:傅健慈

  近日美国采用双重标准,举行所谓“民主峰会”,邀请反中乱港分子罗冠聪发言,抹黑中国、抹黑香港特区的意图昭然若揭,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损害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是世界动乱的根源。“现代汉奸”罗冠聪肆意散播有关香港的失实言论,误导全世界,令人齿冷,必须予以严惩。

  在国际法的层面而言,主权平等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惯例,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清楚订明有关原则,清楚指出宪章并没有授权联合国“干涉属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不干涉原则”是主权平等的核心概念,当中包括“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因此,武装干涉及对国家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之一切其他形式之干预或试图威胁,均属违反国际法。”

  美国假借民主之名作恶

  中国订立《反外国制裁法》,是为了反制国际法下所禁止的单边强制措施。《反外国制裁法》的制订不但合法、合理和公平,而且符合国际法委员会的《条款草案》就反制措施所列出的要求。《反外国制裁法》将为实施和执行反制措施提供法律基础,充实作为反击外国单边胁迫、干涉和长臂管辖权的法律“工具箱”,体现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的坚定意志。

  一直以来,美国采用双重标准,干涉香港事务、中国内政,为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漠视国际原则。美国有政客冥顽不灵,与反中乱港分子企图干涉香港事务,公然违反国际法,破坏法治精神,任何讲求法治的社会都有责任予以谴责,不应容许这些恶劣行为继续发生。   根据国家宪法第31条、第62 (14、16) 条和香港基本法第1条、第12条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拥有全面管治权。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并保障香港的法治和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对任何罔顾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标准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国家予以反制措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无可置疑,反中乱港分子罗冠聪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他“口里说不,身体却很诚实”,“叫人冲,自己松”,卷走所有“众筹”筹得的金钱潜逃外国,视“手足”为“弃子”。

  国安法逃犯无资格发言

  美国邀请逃犯罗冠聪在所谓“民主峰会”发言,荒谬绝伦。罗冠聪是一个被香港执法部门通缉的国安法逃犯,他甘愿充当外国反华势力的马前卒,根本是读出美国提供的稿件,肆意散播有关香港的失实言论,完全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抹黑中国、抹黑香港特区,误导全世界,制造藉口给美国制裁内地和香港,其心可诛。

  2019年的修例风波重创香港的社会安宁和繁荣稳定,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自香港国安法出台后,社会逐渐恢复安定,香港由乱至治,由治及兴。在中央主导下,完善选举制度,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方针,香港已迈向一个改革的新时代,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出香港管治架构,实现行政主导,良政善治,长治久安,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总括而言,美方举行所谓“民主峰会”,是假借民主之名行破坏民主之实,凸显霸凌主义,采用双重标准,干涉香港事务、中国内政,制造世界分裂,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必遭到国际社会普遍反对,中国必定会采取相应反制措施。罗冠聪是一个赤裸裸的汉奸,他卖国求荣,背弃“手足”,他的奸计是不会得逞的,他逃得一时,不会躲得一辈子,迟早一定会被法律严惩。   中评社北京12月13日电/网评:必须严惩罗冠聪 阻止美国损害香港安定

  来源:文汇网  作者:傅健慈

  近日美国采用双重标准,举行所谓“民主峰会”,邀请反中乱港分子罗冠聪发言,抹黑中国、抹黑香港特区的意图昭然若揭,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损害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是世界动乱的根源。“现代汉奸”罗冠聪肆意散播有关香港的失实言论,误导全世界,令人齿冷,必须予以严惩。

  在国际法的层面而言,主权平等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惯例,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清楚订明有关原则,清楚指出宪章并没有授权联合国“干涉属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不干涉原则”是主权平等的核心概念,当中包括“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因此,武装干涉及对国家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之一切其他形式之干预或试图威胁,均属违反国际法。”

  美国假借民主之名作恶

  中国订立《反外国制裁法》,是为了反制国际法下所禁止的单边强制措施。《反外国制裁法》的制订不但合法、合理和公平,而且符合国际法委员会的《条款草案》就反制措施所列出的要求。《反外国制裁法》将为实施和执行反制措施提供法律基础,充实作为反击外国单边胁迫、干涉和长臂管辖权的法律“工具箱”,体现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的坚定意志。

  一直以来,美国采用双重标准,干涉香港事务、中国内政,为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漠视国际原则。美国有政客冥顽不灵,与反中乱港分子企图干涉香港事务,公然违反国际法,破坏法治精神,任何讲求法治的社会都有责任予以谴责,不应容许这些恶劣行为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