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卫警告境外煽惑不投票亦属违法
曾国卫在文章指,《华尔街日报》上月30日发表的社评,内容缺乏事实基础,他强调《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保障港人言论、出版、集会及结社自由,但不能容忍任何操纵选举的行为。
曾国卫又指,新选举制度下,持不同意见的人士只要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便可以参选,要求与世界各地没有分别。《华尔街日报》文章提及新选举规则下对所有参选人“入闸”门槛的表述并不正确。
曾国卫续指,对“抵制选举和投白票是香港人表达立场的最后方式之一”说法感到震惊,根据香港法例,在选举期间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均属违法,港府会保留采取必要行动的权利,不论煽惑行为发生在香港或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