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野猪患”不除不行
来源:大公报 作者:龙眠山
渔护署近日在深湾道捕杀了数只野猪,回应了民意诉求,但也引起动物关注群组的反弹,理由不外乎野猪有生存权利等,更有人列举数字,指过去5年狗攻击人类的次数比野猪多,质问为何单单针对野猪。
其实,野猪繁殖力强,在香港没有天敌,加上近年渔护署暂停猎杀,导致其过分繁殖,泛滥成灾,野猪与人争道已是司空见惯,野猪成群结队进入闹市更成为香港一景。虽然野猪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毕竟野性难驯,伤人事件时有所闻,要求处理野猪泛滥的民意高涨。渔护署早前已向立法会说明将恢复狩猎活动,今次出手,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生活在山林的野猪近年不断进入市区,除了数量太多,需要另找觅食之地,也因为有人喂食改变了野猪的习性。这会导致野猪对人类的依赖,长远削弱其野外生存能力,可谓“爱之适足以害之”。还有,野猪食量惊人,大量啃食植物根部,破坏植被,不利其他动植物的生存,已成为大自然的负担。
另一方面,动物身上多带有原生病毒,进入市区与人类接触,容易造成交叉传播,沙士及新冠疫情相继爆发已是深刻的教训。
从各地经验看,维系生态平衡是基本做法,在美国可以合法地猎杀野猪、野牛,在澳洲可以合法地捕杀袋鼠。日本政府鉴于近年野猪、鹿增长失控,男性狩猎队员不足,甚至要招募女性加入狩猎队。在内地,退耕还林等措施导致野猪数量激增,也需要人手控制其数量。香港的做法与其他地方惯常做法没有什么两样,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该吹毛求疵。
控制野猪数量需要多管齐下,人工绝育、狩猎都是选择,也有必要加重罚则以禁止喂饲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行为。总之,捕杀野猪是合法合理的做法,切勿上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