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国庆日烧国旗 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指,10月1日国庆当日及翌日清晨约5及6时,有人在黄大仙富美街及慈云山毓华街,焚烧、损坏及恶意将一个社区团体挂在栏杆的国旗丢弃在地上。警方在案发现场带走31支国旗作为证物,其中28支有撕毁及焚烧痕迹。警方经分析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及根据市民提供的资料调查后,同时锁定两名男子,相信两人相识并共同犯案,但未知确实关系,亦未知犯案动机。
根据新修订的《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不得倒挂、倒插国旗,不得倒挂国徽、不得随意丢弃国旗或国徽等。任何人破坏国旗或国徽,不论是在现实还是网络世界中均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