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宝昌:改革法援制度有助培训律师

  中评社北京10月30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政府完成检讨法律援助制度,提出多项改善建议,包括在刑事案件方面,不再容许由受助人提名律师,而是由法援署委派。法援署署长邝宝昌今日(30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法援署现时批出的刑事案件,过度集中于个别律师或大律师,以去年为例,在法援署名单内的5%律师或大律师,承接了20%刑事案件,无助培训更多有经验的刑事律师,认为有需要改革法援制度。

  邝宝昌说,实际上法援受助人在刑事案件上并没有提名律师的权利,惟过去5年部门放宽了做法,时至今日已有七成的刑事案由受助人提名,令部分律师失去代表受助人的机会,他认为对长远对社会未必是好事。

  邝宝昌续说,法援署的目标是向受助人提供合适的法律代表,但没有讲明受助人有选择律师的权利,强调改革不会抵触基本法或人权法。他相信,若律师的政治立场与申请人不同,不会选择代表当事人,若决定接案,必会尽责专业地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