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项标准”选举爱国者进入立法会
“五项标准”是推举爱国治港者的准则
中央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得到贯彻落实,立法会须以爱国者为主体,并适切香港实际情况。按照今年3月全国人大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案,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列明香港立法会由90位议员组成,当中40位由选委会界别选出,30位由功能组别选出,其余20位由分区直选选出。根据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新设计,亮点有3个:一是增加了民意代表,扩大了立法会的规模;二是优化了立法会的结构,分成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产生;三是合理设定三种方式产生的议员比例以及具体办法,兼顾了各方面诉求。这些亮点,有利于落实行政主导,促进香港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当前形势以及未来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有意参选的不同背景、不同界别人士,如何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管治本领,履行新选制下“爱国治港者”的职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今年7月发表题为《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 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讲话,明确提出了作为爱国爱港管治者的“五项标准”:第一,善于在治港实践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做立场坚定的爱国者;第二,善于破解香港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担当作为的爱国者;第三,善于为民众办实事,做为民爱民的爱国者;第四,善于团结方方面面的力量,做有感召力的爱国者;第五,善于履职尽责,做有责任心的爱国者。如何符合“五项标准”,是每位有意参选人士必须认真思考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