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务员考核国安法天经地义
不过,但凡关于特区政府包括投考公务员的一切“改动”,都引起质疑声音,例如投考公务员要应考香港国安法,就有人认为会削弱公务员职位的吸引力。首先,投考公务员的人士,他们知道自己如能入职,就要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将之伸延到须了解香港国安法,甚至要拥护特区以至国家的安全及利益,完全符合法理。情况就如美国,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均为“爱国者”,其政府工作人员须忠于宪法和法律一样。
事实上,如果一般市民不了解香港国安法,不知道自己的公民责任,只要他们没有分裂、颠覆国家的心态或行为,这或许还可以被接受,只要政府加强宣传、教育即可。但公务员却大大不同,因为他们在日常工作所面对的,正正可能会接触到相关的法律事务,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一个立法会议员或区议员的宣传,到底有否触犯香港国安法之嫌?如果公务员把公帑送到他们手上,然后后者又把公帑用于抹黑特区政府甚至中央,那涉事的公务员是“无知”, 还是“犯罪”?在实际工作层面,公务员要了解香港国安法,就如法律工作者要了解刑事、民事诉讼程序一样重要。
公务员既然要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那么他们不是应该有一颗维护国家以至特区安全的心吗?如果连最根本的香港国安法都不了解,试问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关于招聘公务员要考核香港国安法的问题,坊间可以有种种质疑,但笔者只有两个问题,公务员需要爱国、维护国家安全吗?如果连公务员都不了解国安法,又如何寄望市民大众会了解?
其实,要投考公务员的人士对香港国安法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已经不是“有需要”,而是“有必要”。回想起修例风波时,有在职公务员涉嫌参与黑暴被捕,又有政府资助学校的教师公然抹黑警方,甚至借教材宣扬“港独”。说实话,本港的公务员除了要认识香港国安法,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在必要时为政府把关,联络执法部门执行香港国安法。香港不能再乱,公务员不可是反中乱港分子,从法、理、情三大层面而言,特区政府要在公务员入职前考核香港国安法,不但天经地义,也是为了整个香港以至广大市民的福祉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