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上网电价上下浮动提至20%
通知明确提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从现在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针对用电端,将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加上国内部分地区运动式减碳行为,国内电力、煤炭供应偏紧,煤炭价格大幅上涨,部分地区出现拉闸限电。
近期,国务院多次组织相关会议,要求保障电力和煤炭供应。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会议提出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推动煤矿增产、优先保障煤炭运输、实施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等一系列举措,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供应保障工作。
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就是上述系列部署的举措之一。
2019年10月,我国将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并明确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的浮动范围。这次改革将上下浮动范围进一步提至20%,且明确高能耗企业电价不受20%上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