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泽:粤港澳有效合作须加强沟通协商
中评社香港10月23日电(记者 张心怡 段晓鲁)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昨日以视频方式出席广州南沙粤港合作论坛时发言指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建设两地合作区要面对的难题是两地在法律法规、政府体制、行业规则、生活方式和习惯诸多方面的差异,实现大湾区建设目标,关键在粤港澳的有效合作,而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有效的沟通协商基础之上。
徐泽表示,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以及服务中心的设立有两个层次的首创意义:一是建立了资委会与南沙区决策机关的共商机制,为两地合作共建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这种机制在大湾区建设中是首个;二是香港的商会、专业团体首次集中在一起,直接参与到国家新区的建设中来,在加深两地相互了解和理解中,发挥研究、解说和提供意见建议的作用,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徐泽认为,南沙资委会及服务中心的示范价值在于,第一,把两地共商落到实处。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建设两地合作区,首先要面对的难题是两地在法律法规、政府体制、行业规则、生活方式和习惯诸多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造成的问题就是两地彼此不知道、不理解对方所需、所想、所做、所能,因而难免误会重生,相互不信,合作无从谈起。实现大湾区建设目标,关键在粤港澳的有效合作,而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有效的沟通协商基础之上,即共商必须是具体务实的、相互尊重的,还必须是坐言起行,能够拿出积极成果的。因此,共商必须建立在一套基础上来加以保障。南沙资委会及其服务中心的设立,并与南沙政府管委会建立的沟通协商机制,相信会在今后南沙的建设中愈见成效。
第二,围绕全面合作发力。大湾区建设的目标是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实现如此宏伟的目标关键词有三个:一是流动,即各种各种要素快捷有效的在两地间流动;二是对接,规则对接机制对接;三是安居,即要让进入内地的港澳居民和其他海外人员能安心在湾区生活、教育、医疗、养老以及各种学习科研生活的便利缺一不可。三个关键词相互关联,缺了哪一个都不行,必须协调协同推进。
徐泽说,目前南沙市资委会下设的多个专项工作组正是这样做的,围绕土地规划策划、改革研究与推动、金融合作、青年创业就业、商贸合作、专业服务、咨询科技与数据联通展开南沙与香港各专业领域的合作。从南沙目前所形成的发展态势已可见到,南沙正在按照以产业科研和教育带动新城市建设的发展路径,展开与香港业界的全面合作,他们的成功值得期待。
他提到,目前建设大湾区的政策环境基本完备,特别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香港河套等粤港澳合作平台。近期,又颁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大湾区建设的目标指向和四个平台的任务分工更加明晰,相关政策也进一步丰富,各方面也都有了新的进展,新的突破。比如跨境理财通已经启动,债券市场南向通已上线,在深圳工作的香港医生资质被接纳,港澳药鉴通试点已扩展到深圳、广州、珠海、中山等市的5家指定医院,国家科技资源对港澳的开放也在进一步扩大,与港澳合办的8所大学在几个大湾区内地城市全面铺开,有的已取得瞩目的成绩,有40所高校参与的粤港澳高校联盟有力地推动了粤港澳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等等。
“在看到一系列喜人进展的同时,也要看到仍存在着对在’一国两制’条件下建设大湾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粤港澳之间的信任度和理解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徐泽指出,其根源在于对“一国两制”的理解不够全面,认识不够深刻,落实不够到位。他认为,要把大湾区建设好,必须用习总书记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述来统一思想,建立共识,作为行动指南。
他在发言中谈到两点体会:第一,必须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港澳回归祖国是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系列论述,增强对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宪制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理解力和执行力。习总书记关于这方面的论述,集中体现在2017年7月1日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庆典上的讲话,其中的要点是: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做到三条底线不得触碰和三个不能偏废。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落实宪法和宪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为此,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要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发挥好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许多有利条件和独特优势,特别是国家快速发展所提供的机遇动力和空间,集中精力搞建设、谋发展等等。
这里习总书记把港澳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宪制原则、制度规范和中央领导特别行政区落实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目的、任务以及方法做了系统论述。港澳回归祖国成为祖国大家庭的成员,首先是要在对制度的认同、落实和维护上去理解和把握。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港澳繁荣稳定,保障国家对港澳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而设立,建立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基础之上的特别行政区限制秩序,当然的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因为实行“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有它的特殊性,但“一国”是前提,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动摇,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就必须全国一体遵循,切实发挥“一国两制”制度的独特优越性。特别行政区制度落实的好坏,关系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关系的是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以习总书记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论述统一思想,打牢粤港澳合作共建大湾区的思想基础和法制基础。
第二,必须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之一的论述,增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责任担当。习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一国两制”是解决港澳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正因为如此,“一国两制”被作为治国方略之一加以提出。
习总书记指出,坚持“一国两制”,必须把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我认为之所以把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作为指导方针提出,是“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一国两制”实践的经验总结。中央主导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优势所在。近两年,港澳特别是香港由乱及治的治理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还首次提出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方针,并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重点之一,要求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的互利合作。“一国两制”方略是与其他十三项方略共同构成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方略,把这十四项方略融会贯通地加以理解,才能对“一国两制”在新时代的使命有清醒的认识,才能明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目标意义所在。这样就能更全面地理解“十四五”规划在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专节中,关于完善港澳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的表述,其中包括共建“一带一路”平台、深化经贸科创合作、扩大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特别是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要求。从而,使我们在大湾区建设中站位更高、视野更阔,把内地和港澳协同合作机制的建设做得更扎实,使大湾区建设的步子走顺、走稳。
徐泽最后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实现这项战略的目标,是“一国两制”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所有认同“一国两制”的人,愿意投身这项事业的人,都应该、也能够担当起这份责任,在续写中华文明新的辉煌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评社香港10月23日电(记者 张心怡 段晓鲁)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昨日以视频方式出席广州南沙粤港合作论坛时发言指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建设两地合作区要面对的难题是两地在法律法规、政府体制、行业规则、生活方式和习惯诸多方面的差异,实现大湾区建设目标,关键在粤港澳的有效合作,而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有效的沟通协商基础之上。
徐泽表示,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以及服务中心的设立有两个层次的首创意义:一是建立了资委会与南沙区决策机关的共商机制,为两地合作共建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这种机制在大湾区建设中是首个;二是香港的商会、专业团体首次集中在一起,直接参与到国家新区的建设中来,在加深两地相互了解和理解中,发挥研究、解说和提供意见建议的作用,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徐泽认为,南沙资委会及服务中心的示范价值在于,第一,把两地共商落到实处。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建设两地合作区,首先要面对的难题是两地在法律法规、政府体制、行业规则、生活方式和习惯诸多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造成的问题就是两地彼此不知道、不理解对方所需、所想、所做、所能,因而难免误会重生,相互不信,合作无从谈起。实现大湾区建设目标,关键在粤港澳的有效合作,而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有效的沟通协商基础之上,即共商必须是具体务实的、相互尊重的,还必须是坐言起行,能够拿出积极成果的。因此,共商必须建立在一套基础上来加以保障。南沙资委会及其服务中心的设立,并与南沙政府管委会建立的沟通协商机制,相信会在今后南沙的建设中愈见成效。
第二,围绕全面合作发力。大湾区建设的目标是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实现如此宏伟的目标关键词有三个:一是流动,即各种各种要素快捷有效的在两地间流动;二是对接,规则对接机制对接;三是安居,即要让进入内地的港澳居民和其他海外人员能安心在湾区生活、教育、医疗、养老以及各种学习科研生活的便利缺一不可。三个关键词相互关联,缺了哪一个都不行,必须协调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