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雯答中评:加快突破大湾区内的机制障碍
中评社香港10月9日电(中评社报道组)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国际金融学会研究员洪雯博士日前受邀出席“中评大咖讲书”第四期学习活动,在回答中评社记者有关大湾区融合的问题时指出,大湾区还处于最初级的融合阶段,香港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要素流通存在着较大的障碍。下一步需要让生产要素更广泛、更顺畅地流通,从以往的单向流动走到双向优势互动,让大湾区的两种制度能够优势互补,形成协力。她认为,在一些政治风险比较低、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层面,可以大胆突破限制,衔接两地机制,让香港人真正觉得自己是大湾区的一员。
中评社记者提问道,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还存在哪些现实障碍需要破解?
洪雯表示,香港跟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障碍很多,人流不通、资讯不通、资金不通。很多数据预测2035年大湾区的GDP、贸易额会超过纽约湾区、东京湾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湾区,但这只是数据的迭加,不是真正的互联互通。
她举例道,前几天寄书给在内地的港澳研究会,但香港的书不能寄回内地,她想试试闯关,于是把几本书用信封包住,伪装成一份文件,结果还是查出来了,然后好一番折腾。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年轻人过了‘河’,就相当于去了一个全新的地方,湾区的优势没有体现出来。”洪雯继续举例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创业做电商服务,我问他有没有进大湾区,因为去大湾区有很多补助可以申请。他说自己是服务欧美的企业,去大湾区简直就是开展一门完全不同的业务,市场不同,数据、资讯、资金都不通,如同二次创业。他斯坦福大学毕业后在香港创业,已经算是顶端人才,要进入大湾区都那么困难,别说其他的年轻人。
洪雯提到,现在内地有Cyber security law(网路安全法),内地产生的客户数据不能出境。以我的公司为例,我们在香港的数据中心跟内地是完全分开的,一河之隔,却要建立两个数据中心。
洪雯认为,现在大湾区还处于最初级的融合阶段,怎么样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让要素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内流通,从最基础的融合往上走,是接下来要考虑的。现在的沪港通、深港通都是有限渗透,是在一个封闭通道内的流通,其实完全可以做得更多、放得更开。能不能适当打通两边的数据,让大湾区能真正有进一步的沟通。从以往单向的流动走到双向优势互动,这种融合才能持久,才能让香港人受益,才能让香港人愿意去瞭解、去融入大湾区。
“我在中策组的时候是粤港策略研究小组的成员,跟踪香港与珠三角城市的合作,我发现容易走的路过去已经走了,下一步就是要真正地直面问题,下定决心去突破障碍,这样才能让大湾区的两种制度能够优势互补,形成协力。”洪雯说,在一些政治风险比较低、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层面,其实可以去尝试,例如医药,很多内地人来香港买药,能不能将药品的安全标准、医生的职业标准建立一个互认的体系。我们应该走得大胆一点,逐步地突破障碍,让香港人也真正觉得他是大湾区的一员。
“中评大咖讲书”是由中评智库基金会和中国评论通讯社共同主办的学习活动,将不断邀请香港各界精英作者解读他们的著作,打开深入认识香港的另一扇窗户。第四期“中评大咖讲书”学习活动8月26日在香港总部举行,洪雯受邀担任主讲嘉宾围绕其著作《两个香港的弥合之路》进行主题分享,深入剖析香港社会经济深层次矛盾与香港未来出路,并回答了中评社记者提出的十余个问题。
中评社香港10月9日电(中评社报道组)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国际金融学会研究员洪雯博士日前受邀出席“中评大咖讲书”第四期学习活动,在回答中评社记者有关大湾区融合的问题时指出,大湾区还处于最初级的融合阶段,香港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要素流通存在着较大的障碍。下一步需要让生产要素更广泛、更顺畅地流通,从以往的单向流动走到双向优势互动,让大湾区的两种制度能够优势互补,形成协力。她认为,在一些政治风险比较低、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层面,可以大胆突破限制,衔接两地机制,让香港人真正觉得自己是大湾区的一员。
中评社记者提问道,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还存在哪些现实障碍需要破解?
洪雯表示,香港跟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障碍很多,人流不通、资讯不通、资金不通。很多数据预测2035年大湾区的GDP、贸易额会超过纽约湾区、东京湾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湾区,但这只是数据的迭加,不是真正的互联互通。
她举例道,前几天寄书给在内地的港澳研究会,但香港的书不能寄回内地,她想试试闯关,于是把几本书用信封包住,伪装成一份文件,结果还是查出来了,然后好一番折腾。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年轻人过了‘河’,就相当于去了一个全新的地方,湾区的优势没有体现出来。”洪雯继续举例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创业做电商服务,我问他有没有进大湾区,因为去大湾区有很多补助可以申请。他说自己是服务欧美的企业,去大湾区简直就是开展一门完全不同的业务,市场不同,数据、资讯、资金都不通,如同二次创业。他斯坦福大学毕业后在香港创业,已经算是顶端人才,要进入大湾区都那么困难,别说其他的年轻人。
洪雯提到,现在内地有Cyber security law(网路安全法),内地产生的客户数据不能出境。以我的公司为例,我们在香港的数据中心跟内地是完全分开的,一河之隔,却要建立两个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