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粉丝成了被割的“韭菜”

  中评社北京8月13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两年,偶像粉丝文化乱象日益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粉丝有组织的打榜、控评、骂战、恶意举报严重影响了网络社区生态;刷销量、买代言等粉丝行为中的攀比风气恶性引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大量粉丝追行程、接机影响公共秩序与交通安全;大规模的网络集资与网络暴力甚至可能触犯法律的底线。

  偶像粉丝文化诸多乱象,成因何在?我们要回顾历史,才能找到原因。回顾中国大陆地区偶像粉丝文化的发展历程,大抵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改革开放之初到2004年。这一阶段属于粉丝文化的萌芽期,邓丽君等主要来自港台的偶像明星受到了年轻人的喜爱,当时的粉丝往往有较强的自发性,同好组织也不算发达,相比于明星本人,出色的作品更加受到关注。

  2004年《超级女声》的播出开启了粉丝经济的第二阶段,手机投票的形式以及方兴未艾的社交网络,都在召唤着粉丝社群的认同感与凝聚力。《超级女声》轰轰烈烈的造星运动让粉丝获得了选择权,投票选择自己喜欢的选手,陪伴她们实现梦想。“为粉丝赋权”由此成为了中国偶像粉丝文化的重要面向,无论这种“赋权”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实的,它都有效调动了粉丝们的参与热情与购买力。

  2018年以来,以《偶像练习生》为代表的“101系”选秀综艺标志着粉丝经济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继“粉丝赋权”之后,来自日韩的“偶像养成”概念开始在中国的偶像工业与粉丝文化中普及开来。日韩偶像工业在造星的同时提供这样一种想象:粉丝花钱投票,会决定偶像的命运,偶像的每一次成长与成功都是在粉丝的帮助下实现的。粉丝陪伴自己的偶像,从十二三岁的稚嫩练习生,成长为二三十岁的成熟偶像。他们组成后援会,以高效率的组织行动方式彰显自己的购买力,由此为偶像争取更好的发展资源,粉丝成为偶像的“供养人”。

  从“追星族”到“供养人”,粉丝身份的转换造成了两个关键性的变化:其一,粉丝爱的核心对象,彻底从作品转向了偶像个人;其二,由于偶像是需要“养成”的,所以粉丝对于不成熟、不完美的偶像有了更高的接受度。其结果就是,粉丝与偶像个人之间的绝对情感联结,不再以偶像的专业水准或作品质量为首要依据,这种缺乏客观标准的爱欲投射呈现出非理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