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诉法官谘委会成立 张举能任主席
两层架构处理投诉
咨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就处理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就法庭常规或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提出改善建议;以及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建议。针对可跟进投诉,若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将以两层架构处理,由多于一名高院法官组成专责法官小组(第一层)进行调查;第二层咨询委员会将审视和给予意见,由终院首席法官作最终决定。另外,与终审法院法官和法院领导的行为直接相关的可跟进投诉,不论其性质属严重或轻微,均会按上述两层架构处理。
张举能表示,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保障。在推展两层机制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时,司法机构依循的基本原则是不可削弱司法独立。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可透过适用的法律程序,如上诉或覆核的方式处理。
张举能说,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资深法官和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他们分别在司法或其所属的专业及公共服务范畴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有助提高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