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板不变 九龙塘33公顷地冻结百年

占地33公顷的九龙塘“花园城市”内,只建有250间低密度平房或两至三层的独立屋,区内土地地积比不得超过0.6倍。(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8月10日电/香港无地起楼?还是政府被“条条框框”及历史问题捆绑,无法弹性释放土地?九龙塘有一幅占地33公顷、约1.7个维园大的土地,内里只建有250间低密度平房或两层高独立屋,因用地于1921年被划作“花园城市”,第一份法定分区大纲图规定土地地积比不得超过0.6倍;业主若因房屋老旧想重建,也必须获得地政总署署长特别批准,形成种种“不能变”的死板关卡。惟百年后的今天,该地只有部分房屋有人居住,大部分不是空置,就是庙宇、学校或时钟酒店。

  大公报报道,面对今天住屋短缺情况,学者及测量师均认为当局可考虑释放土地进行微调,以腾出部分重新规划。“点解唔变得?点解唔可以攞出嚟大家咨询?”有学者建议透过公私营合作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或可创造双赢局面。

  位于九龙塘铁路南行线以东、界限街以北、窝打老道以西,以及歌和老街以南,并以界限街、窝打老道及歌和老街作为分界的用地,于1921年被当时的港英政府划为“花园城市”,兴建250间低密度平房及两层高的独立屋,当时的项目旨在创造宜居环境,故在道路兴建、游乐场/公园以至每地段面积均有要求,例如道路阔度不能少于40呎、道路加游乐场/公园面积必须合共占整个项目达32%,以及私人地段面积不得少于5000平方呎可建一所房屋等。

  地积比不得超过0.6倍

  大公报日前实地观察,发现“花园城市”内不少土地连房屋被丢空,当中以金巴伦道较多;区内仍有人居住的房屋主要集中在约道及施他佛道一带,其余用地作商业用途,如时钟酒店、庙宇、婚纱铺及幼稚园等,用地发展仿佛停留在数十年前,并无与时并进。“呢度系一个不能变区域,无人够胆搞呢度,亦无得搞,不论出面点变,但因为呢度有太多历史因素,令(当局)一直全片保留。”一名当区居民说。区内犹如一个“凹”字地带,被外围高楼大厦团团环抱,其中以界限街为例,一条约20米马路之隔,一边是20多层高的大厦,另一边是两至三层高的平房。

  测量师学会建筑政策小组主席何巨业曾翻阅有关土地契约,他指出,契约与今日地契的详细条款有天壤之别,“当年地契唔似而家写得咁详细,好多系概念性,大概而已,反而好多限制系之后加上去”。他以高度为例,当年兴建楼房时没有起高楼概念,所以不存在今天有高度限制等条文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