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恐吓全港放炸弹 厨师判囚22个月
案情指,2020年4月21日下午,被告王绍明(51岁)从新闻得知,警方接获白色粉末遭威胁,他后来饮了一罐啤酒醉倒,想到写警告信给警方。他从女儿的练习簿撕下其中一页撰写涉案信件,信中声称在全港放置38枚炸弹。
被告在苏屋邮政局用八达通卡购买邮资标签,寄出信件,并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纹。过程被住所大厦和邮政局的闭路电视拍下,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案情。
法官李庆年判刑时表示,不同意被告随机犯案,被告经过深思熟虑,把想法付诸实行,购买邮票及寄出信件,有相当的表达能力,可撰写口语及粗言。李官称,被告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育有两名子女,不能以“恶作剧”淡化行为,称被告“不是智力有问题,而是智慧有问题”,并且低估了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