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设土地债券 释放新界地建屋

  中评社北京7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香港早年的新市镇发展,由开始规划到首批住户迁入,平均需时7.5年,但近年的新发展区要长达17年才做到。团结香港基金认为,新界发展涉及大量私人用地,政府应善用市场力量,提供合适的机制与诱因,例如由政府发行“土地债券”,鼓励业权人交还闲置土地;或参考外国广泛应用的“土地重整”机制,促进公私营合作发展。

  以地债代替现金赔偿

  团结香港基金政策研究院院长黄元山表示,“土地债券”可视为优化版的换地权益书,可以“多快好省”增加土地供应,“现时来来去去都是得一招(《收回土地条例》)收地,点解不能多几样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团结香港基金研究员许雅婷解释,“土地债券”是由政府以地债代替现金赔偿,换取土地业权人手上的土地,以便整合发展作可随时用于建屋或其他用途的熟地。待发展完成后,业权人可用现金及地债购买熟地,地债亦可在二手市场进行交易。此外,业权人亦可在没有被要求交换地债的情况下,自愿交出私人土地。

  至于“土地重整”,是一种土地交换机制,鼓励土地业权人向政府交出较为零散、不工整及不适合发展的土地,以换取一幅在原区重新规划、土地面积较小但较具发展潜力的土地;而政府经过综合规划,预留一定比例予公屋、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余下土地可发展其他房屋。

  团结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叶文祺补充,当年的换地权益书限制换地比例,例如乙种换地权益书是用五平方呎农地换两平方呎屋地,而且不设使用限期,但“土地债券”作为优化版的换地权益书,换地比例可以更具弹性,并设使用限期,以免政府的地债越滚越大。他又说,采用“土地债券”收地,于政府而言,由于不涉及即时现金赔偿,可以节省时间及减低赔偿争执;于土地业权人而言,由于“土地债券”可以在二手市场交易,具增值潜力,吸引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