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旺角排档拘外籍非法劳工
被捕的非法劳工于7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接受雇佣工作。他承认控罪,被判监禁15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作基准。
被捕的非法劳工于7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接受雇佣工作。他承认控罪,被判监禁15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作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