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违国安法 “光城者”三学生收押
三名被告分别为17岁中三男生何裕泓、19岁中四男生欧文,以及15岁中三男生。他们被控于6月6日至7月5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并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爆炸、纵火、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八星期以待警方继续调查,并反对各被告保释申请,辩方为各被告申请保释及陈词;经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听过控辩双方陈词后,最终拒绝批出保释,三人需还押候讯,案件押后至9月1日再讯。何裕泓及欧文放弃八天的保释覆核,15岁男生则保留覆核权,7月15日再处理其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