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险正式扩容
中评社北京7月6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 试点近3年的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下称“新农险”)正式扩大试点范围。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扩大新农险实施范围至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
多位农险专业人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释放了一个信号——中央对农业保险的要求从“广覆盖、低保障”走向了“广覆盖、高保障”,通过保障农村产业和农户收入的稳定来更好地服务国家粮食安全。这也意味着,新农险将成为政策性农险发展的主流险种,对整个农险公司接下来的业务部署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具体实施有待各省出台落实办法
多位受访人士透露,试点近3年来,新农险总体运行平稳,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扩展的条件。不过农业保险的具体实施推广,是以省里相关文件为依据的,接下来各省份需要根据《通知》要求出台相应的落实办法,新农险才能在扩展地区实际实施。
《通知》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相关资金申请报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和各地报送的申请情况,于9月30日前下达当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资金,优先保障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的省份。
一位参与试点的农险部门负责人介绍称,一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要协同保险公司制定保险条款,确定每亩保额和保险费率,并且制定具体的推广办法;另一方面,根据《通知》,今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不超过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60%,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各省份要做好补贴资金预算,并且根据自身产粮大县的情况确定今年参与的产粮大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