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明:香港国安法 体现"一国两制"

  中评社北京7月6日电/据大公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演讲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充分体现了一国和两制的统一。两地司法机关在实施国安法时,不能对法律理解有太大偏差,所以需要不断互相交流。

  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杨万明指出,去年6月30日国家通过了香港国安法,是香港由乱及治的重要转折,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他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共同担当维护国家安全的司法职责,落实国安法是内地和香港司法机关共同责任。香港司法机关处理绝大多数国安法案件,中央对特定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是对特区高度自治的尊重及充分信任,同时体现中央全面管治权及守住底线。他又说,要恪守宪制基础,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和精神实质,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解释,如要明确含义或出现新情况,应请求人大常委会解释。

  杨万明强调,要坚持法治原则,统筹兼顾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遵循程序原则,通过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统一裁判尺度,有效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