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4项公投案延至12月18日投票

“中选会”决议:4项公投延至12月18日投票。(照片:“中选会”提供)

  中评社台北7月2日电/“中选会”今天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原定8月28日举行的公民投票,因受疫情影响,改定于12月18日投票。

  8月28日公投日原预定有重启核四、珍爱藻礁、反莱猪、公投绑大选等4案进行投、开票,但全台仍处于三级警戒期间,“中选会”今天下午举行委员会议,就疫情及其警戒措施对选务产生的重大影响,是否依法予以改定投票日期进行审议。

  “中央选举委员会”新闻稿如下:
 
  “中央选举委员会”今(2)日举行委员会议决议,原定8月28日举行“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因受COVID-19疫情影响,改定于12月18日办理,投票时间仍然从上午8时起到下午4时止。
  
  “中选会”说明,本会于5月27日发布“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民投票公告,定于8月28日举行投票,超过1980万投票权人将于遍布全台17479个投票所进行投票,选务机关所招募的投开票所工作人员则将近27万人。选务工作繁琐,除需动员相当人力外,亦需歴经相当时间筹备办理。然而,COVID-19疫情在5月间转剧,“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于5月11日宣布全台进入二级警戒,又于5月15日提升双北市为三级警戒进而扩及全台,日前复延长至7月12日。除禁止室内5人室外10人以上之聚会外,并关闭校园、社区活动中心和宫庙教会等场所,选务工作亦受到严重影响与延迟。

  “中选会”进一步表示,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选务办理情形如下:
  
  一、公投法准用选罢法第60条规定,全台约27万投开票所工作人员都应接受选举委员会所办之讲习。此项讲习活动平均每场次超过200人参加,人数众多,显逾现阶段“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的防疫指引而无法办理。
  
  二、投开票所工作人员负责查验投票权人身分、发放公投票、协助投票、维持秩序及办理防疫事务等,与投票权人密切接触,容易成为病毒传播的破口。因此,地方选举委员会反应,盼选务人员能优先施打疫苗,否则将引发辞退潮。
  
  三、选举业务庞杂繁复,多靠地方政府兼办协助,而各地方政府现在无不倾全力办理各项防疫工作,公所人力相当吃紧,实无暇再兼顾选务。
  
  四、投开票所场地洽借困难。本次公投全台预定设置17479个投票所,其中全台中小学校教室占44%,依第三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规定,全台中小学校园停止对外开放,纵日后调降疫情警戒标准,全台中小学校园于第二级警戒期间仍停止对外开放,势必无法提供设置投票所。
  
  五、又诸多媒体报道与研究显示,在国外各种节庆活动人流群聚之后,往往引发疫情升温。鉴于公投日为全台近期最大规模人流移动与群聚活动,值此疫情蔓延之际,允宜避免因群聚造成疫情爆发之严重后果。

“中选会”决议:4项公投延至12月18日投票。(照片:“中选会”提供)

  爰此,本会委员认为以上情形已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4条准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66条第1项、第2项规定,公民投票投票日前发生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可预见不能投票或开票之投开票所将达全台三分之一以上改定投票日期之要件,并参酌“司法院”释字第553号解释,避免依原定日期投票将产生立即严重之后果。为确保公民投票之权利,维护全民防疫之成果,考量政府提高全民施打疫苗覆盖率的时程,及选务作业调整所需时间,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改定投票日为12月18日。

  “中选会”再补充说明,该会也征询指挥中心对于疫情发展及疫情警戒措施之意见,指挥中心表示由于影响疫情因素众多且不确定性高,长期疫情趋势尚待密切观察监测。依国际疫情状况,于疫苗覆盖率不足、未严格管制下,重要节日或大型活动均会造成人口流动增加、民众防疫遵从度下降,提高社区传播风险,加上传播力较高之变异株陆续出现,即使原本受控制疫情,仍有很大机率会再度快速升温。今距原定公投投票日不足2个月,惟预期投票活动将使外出人数增加,同时亦增加返乡人流,可能助长病毒传播风险,提高政府控制疫情难度。至地方政府及地方选举委员会对于依原定日期投票或改定投票日期意见则不一,惟多数意见支持由“中选会”参酌指挥中心之防疫规范及意见决定。

  “中选会”最后说明,由于8月28日公投系依法改定至12月18日办理,故投票权人仍以原8月28日有投票权资格之投票权人为限。亦即,该会就有关投票权人名册编造之基准,系:凡于8月8日(含当日)已登录户籍登记资料,依规定有投票权人资格者,应一律编入投票权人名册;至于已编入名册之投票权人于8月9日(含当日)以后迁出者,仍应在原户籍地行使投票权。

  依本会今日委员会议通过修正后之110年“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工作进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7月2日 发布改定投票日期公告
  (二)8月8日 投票权人名册编造完成
  (三)11月8日 公告投票所设置地点
  (四)11月13日至12月11日 办理公民投票案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
  (五)12月14日前 公告投票权人人数
  (六)12月18日 投票、开票
  (七)12月24日前 审定公民投票结果
  (八)12月24日 公告公民投票结果

“中选会”决议:4项公投延至12月18日投票。(照片:“中选会”提供)

  中评社台北7月2日电/“中选会”今天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原定8月28日举行的公民投票,因受疫情影响,改定于12月18日投票。

  8月28日公投日原预定有重启核四、珍爱藻礁、反莱猪、公投绑大选等4案进行投、开票,但全台仍处于三级警戒期间,“中选会”今天下午举行委员会议,就疫情及其警戒措施对选务产生的重大影响,是否依法予以改定投票日期进行审议。

  “中央选举委员会”新闻稿如下:
 
  “中央选举委员会”今(2)日举行委员会议决议,原定8月28日举行“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因受COVID-19疫情影响,改定于12月18日办理,投票时间仍然从上午8时起到下午4时止。
  
  “中选会”说明,本会于5月27日发布“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民投票公告,定于8月28日举行投票,超过1980万投票权人将于遍布全台17479个投票所进行投票,选务机关所招募的投开票所工作人员则将近27万人。选务工作繁琐,除需动员相当人力外,亦需歴经相当时间筹备办理。然而,COVID-19疫情在5月间转剧,“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于5月11日宣布全台进入二级警戒,又于5月15日提升双北市为三级警戒进而扩及全台,日前复延长至7月12日。除禁止室内5人室外10人以上之聚会外,并关闭校园、社区活动中心和宫庙教会等场所,选务工作亦受到严重影响与延迟。

  “中选会”进一步表示,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选务办理情形如下:
  
  一、公投法准用选罢法第60条规定,全台约27万投开票所工作人员都应接受选举委员会所办之讲习。此项讲习活动平均每场次超过200人参加,人数众多,显逾现阶段“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的防疫指引而无法办理。
  
  二、投开票所工作人员负责查验投票权人身分、发放公投票、协助投票、维持秩序及办理防疫事务等,与投票权人密切接触,容易成为病毒传播的破口。因此,地方选举委员会反应,盼选务人员能优先施打疫苗,否则将引发辞退潮。
  
  三、选举业务庞杂繁复,多靠地方政府兼办协助,而各地方政府现在无不倾全力办理各项防疫工作,公所人力相当吃紧,实无暇再兼顾选务。
  
  四、投开票所场地洽借困难。本次公投全台预定设置17479个投票所,其中全台中小学校教室占44%,依第三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规定,全台中小学校园停止对外开放,纵日后调降疫情警戒标准,全台中小学校园于第二级警戒期间仍停止对外开放,势必无法提供设置投票所。
  
  五、又诸多媒体报道与研究显示,在国外各种节庆活动人流群聚之后,往往引发疫情升温。鉴于公投日为全台近期最大规模人流移动与群聚活动,值此疫情蔓延之际,允宜避免因群聚造成疫情爆发之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