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规来了!

  中评社北京7月2日电/据新华社报道,避免多头执法、杜绝罚款指标行政处罚法有了新规定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完善从轻、减轻的法定情形,增加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加大了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由二年延长至五年。进一步明确,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范非现场执法,增加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全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机动车将实行“一车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