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偷水”洗车 可囚十年
陆伟雄以五年前的湾仔婆婆事件为例,当年康文署七旬外判女工周婆婆在湾仔街头倒水,结果遭食环署职员票控,需罚款1500元。事件引发社会强烈争议,认为食环署执法矫枉过正,在舆论压力下最终食环署撤控。
“严格上讲湾仔婆婆属犯法,还有汽车司机在街上整理地毡扬尘,随街倒水入沟渠,此等行为都会触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陆大状说,擅自将公厕水取离并作其他用途可被视为“偷水”,干犯《盗窃罪条例》,最高可被判处监禁十年。
陆伟雄以五年前的湾仔婆婆事件为例,当年康文署七旬外判女工周婆婆在湾仔街头倒水,结果遭食环署职员票控,需罚款1500元。事件引发社会强烈争议,认为食环署执法矫枉过正,在舆论压力下最终食环署撤控。
“严格上讲湾仔婆婆属犯法,还有汽车司机在街上整理地毡扬尘,随街倒水入沟渠,此等行为都会触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陆大状说,擅自将公厕水取离并作其他用途可被视为“偷水”,干犯《盗窃罪条例》,最高可被判处监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