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征集人民建议立法,市区政府将设办公室
6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全国第一部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专门促进和规范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若干规定》明确了人民建议的定位。人民建议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方式之一,建议内容可以涉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进国家机关工作等各个方面。
根据《若干规定》,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要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协调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研究拟定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划、计划,研究解决征集工作中的突出难题,指导督促各级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征集建议的渠道,除了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媒体等形式,还应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随申办”移动端等政务新媒体的“云征集”功能。
近年来,上海不断以更主动的姿态推动人民建议征集融入社会治理。《若干规定》强化了人民建议主动征集方式,明确各级国家机关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民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方面,要主动征求、收集人民建议,可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征集。
《若干规定》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向上海市各级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建议;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各类智库等参与各级国家机关的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升建议征集的专业性和精准度;鼓励和支持境外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助力上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