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疫苗!检察官陈宗元痛批政府体系滥权腐败

彰检检察官陈宗元,在脸书发文痛批政府体系打着防疫大旗,滥权又腐败。(陈宗元脸书)

  中评社台北6月10日电/台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社区传播,至6月10日为止死亡人数逾361例,而近日许多猝死案件死后确诊比例飙高,剑青检改成员、彰化地检署检察官陈宗元,针对“卫福部长”、疫情中心指挥官陈时中指猝死都是检方相验,相信检察官会很小心,他痛批政府体系打着防疫大旗,滥权又腐败。他最后还提到“这样你们就知道我为什么要递辞呈了吧!”

  基层检察官团体“剑青检改”近日不断发声明呼吁,指大量猝死案件均是病死,很多可能死后确诊,应回归行政相验优先原则并落实筛检。针对“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9日的回应,检察官陈宗元凌晨在个人脸书贴文,以1800多字篇幅表达愤慨。

  陈宗元表示,混乱的时代有如照妖镜,一个“国家”是伟大还是虚有其表,一照便知;台湾防疫守了1年多、短短1个月就变得人人自危;指挥中心凭藉纾困条例第7条当尚方宝剑四处乱砍,战胜万万法条,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当塑胶,法律人1年多来不断呼吁该法条已明显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授权明确性”、“法官保留原则”,但这个“国家”没人理会,人民更是毫不在意。

  陈宗元脸书全文:

  混乱的时代有如照妖镜,一个“国家”是伟大还是虚有其表,一照便知

  台湾从去年一月开始,成功的在疫情传播下脱身,守住了一年多。但我们却在短短的一个月,走到现在人人自危的情况。我们一向自诩为民主法治的先进“国家”,但其实看看这一年多来的状况,“卫福部”指挥中心用一条疏困条例第7条战胜“全国”万万条法条,把通保法当成塑胶做的,一条疏困条例第7条就可以限制医护人员出境,可以用电子围篱系统来定位手机,去抓不遵守隔离规定的人,更可以在演唱会设天网。

  法律人呼吁疏困条例第7条明显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授权明确性”、“法官保留原则”,至今讲了一年多了,但这个“国家”没人理会,人民更是毫不在意。结果,前一阵子更是夸张,把万华区几十万人的通联、浏览网页纪录都调出来分析,毫不意外的又是疏困条例第7条。我以为,“国家”侵害人民权利之行为应该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门槛。那拿着疏困条例第7条这种模糊不清的条文当成尚方宝剑,就可以四处乱砍的“国家”,又能算是什么?

  然后,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政府还滥用社维法、疏困条例第14条、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大肆侦办、移送所谓假消息的案件,也不管有多少所谓的消假息其实就是政治性的言论,甚至是对政府作为的批评或合理怀疑,只要跟你政府说的不一样就叫假消息,滥行移送,然后换来一堆法院不罚的裁定和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

  然而,政府不理会司法的认定,继续滥行移送,明知道不太可能会构成,最近更是常在卫生主管机关的粉专、APP群组中,看到有争议的“小编图文”,或者主管机关官员在记者会发言,动辄以“移送”与刑责恫吓大众。这种作为不仅是严重侵害人民的言论自由,更是徒耗社会和司法资源。

  各位,以前觉得政府守的很好,所以觉得政府的作为都是对的,觉得都是法律人在逆风,那现在呢?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只从结果去论定政府的作为,因为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政府的手段与目的都必须合法,只要有一者不合法,就是违法,就该被批评、究责。如果认为目的(防堵疫情)是对的,手段就可以不管合法与否,一律大力支持,那请问这种行为跟警察过往的刑求、违法搜索有什么两样?如果,所有人都不在意政府违法,支持政府的所有作为,没有监督的社会气围和力量,那从“民主国家”转成“独裁国家”就不远了。因为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这个至理名言从古至今就没失准过。

彰检检察官陈宗元,在脸书发文痛批政府体系打着防疫大旗,滥权又腐败。(陈宗元脸书)

  除了政府的滥权作为,最近疫苗议题正夯,每个人都想抢疫苗。虽说目前指挥中心有排定公费疫苗的优先顺序,但在1、2周前我就曾说过,有本事的人一定还是打的到疫苗,不用管什么顺序,会需要去争取优先顺序的,也就你我这种无权无财又无势的大众。

  然后最近我就觉得究竟看了三小?前天看到味董可以以云林县县长同住家人的身份打疫苗,而2人住的前后2栋栋距40公尺也可以叫同住,那我如果跟医院住的近一点也是医护人员吧?这也就算了。昨晚居然又看到台北市好心肝诊所居然可以拿到千剂的疫苗给不知道什么人打,一家诊所能有多少人台北市卫生局不知道?我用膝盖想就知道了不起几十个人,你给到一千剂是什么意思?什么叫选择相信诊所?然后究竟是打到了什么人身上?这些人凭什么找的到这条门路?真的是什么妖魔鬼怪都出笼了啊。

  这几天因为全台检察官相验到太多死后确诊案例,卫生局却都推拖不愿协助,置相验的检察官、法医、书记官、员警、司机于感染的危险之中,更是让死者家属可能受感染而不自知到处传染。所以我们这2天不断发声明,希望行政相验能确实的做,不要都丢给司法相验。而且猝死案件确诊比例太高,光台北市最近送验的猝死案件中,13件就有8件确诊,希望所有猝死案件都能先做PCR筛检。

  结果陈时中部长在记者会的回覆是[猝死都是检察官相验,相信检察官会很小心的处理相关事宜],直接否决了全面筛检猝死的要求。那种轻描淡写的嘴脸,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我是义和团吗?我们有神功护体吗?请问我要怎么小心?医生防护做那么好都会院内感染,请问我要怎么防护?我连防护衣都不会穿,你倒是教教我啊。疫苗没得打就算了,连猝死PCR筛检都否决,再看到上面那些权贵有本事就可以偷打疫苗,我真的是气到睡不着。

  回到最初的那一句话,混乱的时代有如照妖镜,一个“国家”是伟大还是虚有其表,一照便知。经过这一年多,走到现在这一个地步,在你们眼中这个“国家”是真伟大还是虚有其表?照妖镜下是仙还是妖?如果你舍不得批评自己的“国家”,那就给这个政府打个分数吧!

  #民主法治“国家”中的笑话

  #不要再叫检察官勇于承担

  #我们平常连屎都在担了可以不要连肺炎也担吗

  #平常你主动为“国”犠牲奉献没想到“国家”这时却真叫你去牺牲

  #这样你们就知道我为什么要递辞呈了吧

  #照例补个干

彰检检察官陈宗元,在脸书发文痛批政府体系打着防疫大旗,滥权又腐败。(陈宗元脸书)

  中评社台北6月10日电/台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社区传播,至6月10日为止死亡人数逾361例,而近日许多猝死案件死后确诊比例飙高,剑青检改成员、彰化地检署检察官陈宗元,针对“卫福部长”、疫情中心指挥官陈时中指猝死都是检方相验,相信检察官会很小心,他痛批政府体系打着防疫大旗,滥权又腐败。他最后还提到“这样你们就知道我为什么要递辞呈了吧!”

  基层检察官团体“剑青检改”近日不断发声明呼吁,指大量猝死案件均是病死,很多可能死后确诊,应回归行政相验优先原则并落实筛检。针对“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9日的回应,检察官陈宗元凌晨在个人脸书贴文,以1800多字篇幅表达愤慨。

  陈宗元表示,混乱的时代有如照妖镜,一个“国家”是伟大还是虚有其表,一照便知;台湾防疫守了1年多、短短1个月就变得人人自危;指挥中心凭藉纾困条例第7条当尚方宝剑四处乱砍,战胜万万法条,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当塑胶,法律人1年多来不断呼吁该法条已明显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授权明确性”、“法官保留原则”,但这个“国家”没人理会,人民更是毫不在意。

  陈宗元脸书全文:

  混乱的时代有如照妖镜,一个“国家”是伟大还是虚有其表,一照便知

  台湾从去年一月开始,成功的在疫情传播下脱身,守住了一年多。但我们却在短短的一个月,走到现在人人自危的情况。我们一向自诩为民主法治的先进“国家”,但其实看看这一年多来的状况,“卫福部”指挥中心用一条疏困条例第7条战胜“全国”万万条法条,把通保法当成塑胶做的,一条疏困条例第7条就可以限制医护人员出境,可以用电子围篱系统来定位手机,去抓不遵守隔离规定的人,更可以在演唱会设天网。

  法律人呼吁疏困条例第7条明显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授权明确性”、“法官保留原则”,至今讲了一年多了,但这个“国家”没人理会,人民更是毫不在意。结果,前一阵子更是夸张,把万华区几十万人的通联、浏览网页纪录都调出来分析,毫不意外的又是疏困条例第7条。我以为,“国家”侵害人民权利之行为应该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门槛。那拿着疏困条例第7条这种模糊不清的条文当成尚方宝剑,就可以四处乱砍的“国家”,又能算是什么?

  然后,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政府还滥用社维法、疏困条例第14条、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大肆侦办、移送所谓假消息的案件,也不管有多少所谓的消假息其实就是政治性的言论,甚至是对政府作为的批评或合理怀疑,只要跟你政府说的不一样就叫假消息,滥行移送,然后换来一堆法院不罚的裁定和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

  然而,政府不理会司法的认定,继续滥行移送,明知道不太可能会构成,最近更是常在卫生主管机关的粉专、APP群组中,看到有争议的“小编图文”,或者主管机关官员在记者会发言,动辄以“移送”与刑责恫吓大众。这种作为不仅是严重侵害人民的言论自由,更是徒耗社会和司法资源。

  各位,以前觉得政府守的很好,所以觉得政府的作为都是对的,觉得都是法律人在逆风,那现在呢?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只从结果去论定政府的作为,因为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政府的手段与目的都必须合法,只要有一者不合法,就是违法,就该被批评、究责。如果认为目的(防堵疫情)是对的,手段就可以不管合法与否,一律大力支持,那请问这种行为跟警察过往的刑求、违法搜索有什么两样?如果,所有人都不在意政府违法,支持政府的所有作为,没有监督的社会气围和力量,那从“民主国家”转成“独裁国家”就不远了。因为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这个至理名言从古至今就没失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