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私烟案打脸府 不是“超买”是贪污
中评社台北6月11日电/2019年私烟案爆发后,“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出面说明时表示,“特勤人员利用‘元首′出访期间,向华航‘超买′大量免税烟品的案子”,但法官判决却狠打脸,直指“漏税物品”规范在贪污重罪中,是贪污罪的以公用运输工具装运漏税物品罪。
北院判决指出,专机访团成员与入境旅客相同,在入境通关之际即有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适用,而扣案烟品属入境旅客携带之随身行李物品,故访团成员“国安局”人员吴宗宪、黄柏维、专机随行等人只能各携带烟品1条入境。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法官表示,逾免税额之烟品共9793条未向海关申报即入境,自属漏税物品,且共逃漏关税、烟酒税、烟品健康福利捐及营业税共新台币818万9639元,且贪污罪立法者早已于1963年7月间,即将“漏税物品”规范于该贪污重罪中。
法官指出,“国安局”特勤所购烟品与市售烟品二者价差甚巨,而专机任务与免税烟品可大量订购间本无关联性,况具机场通行证之公务车应限于专机任务使用,他们利用特权购买逾量免税烟品,甚将公器据以私用载运个人订购之烟品,共同犯以公用运输工具装运漏税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