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远波答问 谈如何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中评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 海涵)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日前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相关考虑与部署予以介绍。
周远波表示,关于合理安排绿化用地问题,总的考虑是要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这个底板上,综合考虑土地的利用结构、水资源条件、土地适宜性等方面,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具体说,有这几个方面:一是要鼓励对宜林的“四荒”(荒山、荒地、荒滩、荒废)以及受损的山体进行绿化。二是对“四旁”(农村的水旁、路旁、村旁、住宅旁)进行绿化。三是鼓励通过农村的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的土地来增加绿地。四是鼓励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范地因害设防,建设农田防护林。同时,对退化的林地和草地,也要进行绿化。
周远波指出,在城镇方面,主要有两方面想法:一是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明确市域绿地保有量、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覆盖率等规划指标。二是结合城市更新,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的绿地,也鼓励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通过建设用地腾挪、农用地的转用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的力度,要留足城市的绿化空间。还鼓励利用城市一些老城区的边角地、插花地等等,虽然是小微空间,但是也要建“口袋公园”。三是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区域,要鼓励依法依规开展公路、铁路、河渠两侧、湖泊水库周边也要进行科学绿化。四是按照国家的生态退耕政策和退耕还林还草的条件和规定,退耕下来的这些土地也是实施科学绿化的重要选择。
“同时,对绿化用地要实行精准化管理,带着位置下达绿化任务,要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周远波表示,在实施绿化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海绿化,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这些“严禁”都是在绿化过程中不能触犯的红线。确实需要占用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