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大咖讲书:中评青年对话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担任主讲嘉宾(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8月24日电(中评社报道组)2021年7月27日下午,由中评智库基金会、中国评论通讯社主办的第三期“中评大咖讲书”学习活动在中评社北京总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受邀担任主讲嘉宾,分享了《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与《香港新秩序:国安与民主的双重变奏》两本著作的内容,并回答了中评社记者提出的十余个热点问题,包括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香港人心回归、地产霸权问题、香港建制派发展、中国共产党恢复在港活动、“一国两制”香港实践与台湾问题等等。

  在对话过程中,田飞龙谈到中央对港的全面管治权时表示,香港如果在高度自治上还不做严肃的反思和作为的话,只能是此消彼长,导致中央全面管治权获得更多展现,高度自治权有所收缩;但如果香港能够合乎法律目的地主动作为,并为中央信任和认可的话,那么高度自治权就会有一定的弹性成长的空间。这其实正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弹性和良性互动的奥妙所在,需要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好好领会。

  在回应人心回归问题时,田飞龙解释了这一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指出香港社会一直被灌输一种在政治法律身份上与国家对立、与内地有别的不同的身份认知。他建议,一些关键的社会领域应当加快转型和修复的进程,比如教育、司法、传媒和特区政府的公共政策,这些都需要紧迫和系统地展开检讨与改革。但中央能做的是有限的,在“一国两制”之下的高度自治,使更多的责任落在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自身,这就需要香港社会有更多的人,尤其是有话语权有影响力的人承担起这个责任。

大咖讲书活动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针对香港建制派未来的发展,田飞龙表示,建制派的选举负担不再突出,工作重心面临转移,就是从既往的立场之争转向政策和政治能力之争。而恰恰在这方面,建制派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能力危机,以及对政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不适应,特别是未来建制派内外部都面临竞争加剧的问题。但这是真正的政治锤炼,塑造香港真正政治人才的一个新的时代到来了。

  田飞龙在对谈中详细分析了对“一国两制”中期时刻的理解。他表示,很多人至今还不理解什么叫“一国两制”的中期时刻,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好好地理解“一国两制”的“一国”到底想要什么。中国共产党的“一国两制”观是一种将经济、政治、文化统筹起来的一种方针政策,香港对于国家经济现代化的促进,一定是同整体人民的幸福生活、民族复兴、中国的全球治理理想是紧密相关的。因此,“一国两制”不限于经济利益,其转型必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战略与体制的转变。“一国两制”中期时刻必然会到来,且不仅仅是时间上的自然推移概念,其本质则与新时代的到来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引入民族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个关键概念以及相应的方法论,才能更好地理解“一国两制”的中期时刻。

  田飞龙进一步指出,新的、更加完整的“一国两制”对台湾具有更加凸显的示范意义。近年来中央管制香港的新实践恰恰是“一国两制”展现出的真正有生命力的地方。只有过了这些坎、只有补了这些课、只有在法理上意识到国家的权力是实在的和可执行的,“一国两制”才真正能够行稳致远。我们要的不是台湾回归之后“每过几年就动乱不安”的那种不稳定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而是使台湾回归之后长治久安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只有将全面管治与高度自治相结合,才是正确完整地理解了“一国两制”。这个“一国两制”将来也是要“上门服务”的,不管初期台湾是否理解和接受,这个完整的“一国两制”是要表达于台湾的,这是对民族复兴与两岸永久和平的真正负责任的国家理性与制度选择。

以下是问答全文:

大咖讲书活动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此消彼长、犬牙交错


  中评社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百年讲话中谈到了,落实中央对港的全面管治权,同时也提到了要全面准确贯彻“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请问,应该如何理解中央全面管治与香港高度自治之间的关系?中央全面管治权下一步应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落实加强?您认为,应该如何加强香港社会对“中央全面管治权”的认识和认同?

  田飞龙: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新时代“一国两制”法理学真正的焦点问题。

  “全面管治权”的概念来自于2014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治港白皮书(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这确实是抓到了题眼,就是“一国两制”的成败,其实就在全面管治权的理解和实践上面。我们看到,新时代关于“一国两制”所有的法理调整和制度调整都是围绕全面管治权展开的,那么这就存在一个具体的问题,即全面管治权和香港已经习惯享有的、并且人们认为应当继续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这一点在白皮书中其实有法理上的一些阐述,就是说全面管治权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所直接享有的权力。中央专属享有的权力当然是全面管治权的天然的、自然的部分,这就包括像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这样一些中央专属权力的领域。

  第二个方面涉及到“授权”。这与高度自治权有关,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全部的、完全的来自于中央授权。对于授权,中央是可以解释的,包括“我”授权的范围是什么,“你”有没有越权。另外,对授权本身也可以调整,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这一点在基本法中也有规定,所以,全面管治权第二个方面就是对高度自治权的授权和对授权的解释与调整。

  第三个方面就是,对“我”确定无疑已经授给“你”的权力,“我”还有什么权力?实际上,“我”有全面的监督权,“你”所有正在行使的自治权,“我”都可以行使监督权,而且这个监督权本身可以制定成专门的国家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设定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可以进行惩戒和问责。

  这其实就讲清楚了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在完整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里犬牙交错的关系。

中评社北京记者站部分人员与田飞龙教授合影(中评社 徐梦溪摄)

  在制度运行的实践中,这两种权力其实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以往人们习惯的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高度节制——基本上不显山不露水,偶尔露真容。例如,香港大律师公会的立场文件中常常讲到说,中央的权力虽然合法,但是由于不是很懂香港社会和不是很懂普通法,本公会奉劝极少和谨慎的行使,是这种否定不了,但也极不情愿接受的态度。尽管二者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通常香港自治权能够有效解决的问题,哪怕自治权有时稍微越位,多管了一些,中央也乐见其成,所以,中央通常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和高度自治的。但是,如果高度自治权自己运转不灵,背离了基本法,甚至走向了反面,中央就一定要介入。中央不仅可以自己建章立制,设定新的权力,还可以进行解释和监督,以便让高度自治权回到中央立法者所设定的宪制秩序的轨道和框架中。这个法理关系一定要讲清楚,之前稀里糊涂,根本没讲清楚。

  我们通过国安法的实践和通过新选举法的改革可以看出,其实中央主动的权力实践开始越来越清晰了,全面管治权下一步显然还有一些领域要深入。比如在司法领域,中央对香港司法的监督权势必要加强,而人大的释法可能也要制度化,国安法官制度会更加严密及具有特色;在教育领域,尽管教育是被授权成特区高度自治的范围,但是香港所享有的教育自主权的行使,符不符合基本法,符不符合宪法,符不符合国安法,中央可以有监督的权力,中央也有“增量”提供国民教育的法律职责。

  所以,今后,根据香港自治权的性质和行使的结果,中央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来行使全面管治权,有时是自己直接立法,有时是通过人大释法来帮助自治机构清楚理解已有的法律条款,有时是进行监督问责,使自治机构的运行合乎法律目的。这几种方式都是全面管治权展现的法定的、合法的、合理的形式,要根据高度自治运行的具体领域、具体情况和具体后果来决定。

  我相信,中央在依法治港方面会越来越成熟,其作用的领域将既是广泛的,又是合法而有节制的。这其实也给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提了一个醒——如果在高度自治上还不做严肃的反思和作为的话,只能是此消彼长,导致中央全面管治权获得更多展现,高度自治权有所收缩。但如果高度自治自己合乎法律目的的主动作为,并为中央信任和认可的话,那么高度自治权就会有一定的弹性成长的空间。这其实正好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弹性和良性互动的奥妙所在,需要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好好领会。

中评社香港总部参与学习的部分人员大合影(中评社 梁帆摄)

  对地产霸权要有政策设计巧思

  中评社记者:过去反对派的“争普选”口号之所以在香港内部民意产生一定认同,部分程度上与其尝试建构起普选政治制衡所谓“地产霸权”的政治论述有关。在“爱国者治港”原则正式确立、香港选举制度得到完善后,如何透过制度面、治理面的改革措施,来解决所谓“地产霸权”问题?

  田飞龙:地产霸权问题在香港社会是有历史来源的,并且是香港资本主义的一个很重要的支柱。我们当然可以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控诉地产霸权,声讨地产霸权,甚至要对地产商进行严厉监督。这样一种群众的义愤和社会正义感的诉诸,当然是改革的重要压力和动力因素。

  但我们也要注意,香港的地产业也是经济的支柱。我记得在上一期分享中,王春新教授讲过,香港的地产业及相关产业占到了香港经济总值的20%出头,所以实际上这是很有影响的产业,很多产业围绕着它展开。所以,地产业的调控需要注意不同价值的平衡,既要回应住房正义、社会正义,提供一些廉价可及的、年轻人负担得起的住房来源,同时房地产市场本身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活力和相应的产业支撑也要有适当的保护。因为我们讲“一国两制”,就需要在资本与大众的正义之间有一个平衡,动态可调节的平衡。

  当然,今天我们明显看到地产霸权凌驾到社会民生之上,这就需要有一些反向政策来遏制地产霸权,但这不意味着消灭地产霸权,而是需要有比较精巧深入的研究跟政策设计。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到反地产霸权“政治化”和“异化”的问题。反地产霸权被裹挟利用和煽动,来作为香港所谓的真普选跟颜色革命的一种动员口号,实际上是反对派利用群众心中的积怨和社会矛盾来追求他们的政治目的。

  其实他们的追求方法不但不能解决香港社会的住房问题,反而会瘫痪特区政府的管治,恶化“两制”的关系和特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并且阻碍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顺畅进程,最终会导致香港走入一种本土主义、揽炒主义,以及简单跟随西方被金融霸权更深捆绑的困境。

  所以,他们宣传和煽动的这一似是而非的归因链条,是不负责任的,没有诚心诚意地从香港普通人住房正义的角度去思考解决问题,经不起理论逻辑和实践结果的推敲。我觉得,在爱国者治港之下,打造一个更加贤能负责的政府团队去解决住房问题,倒是一条可以信任和尝试的道路。制衡地产霸权的不只是反对派宣扬的那种一人一票的普选,还有来自中央的正义感和问责。这样一种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的政治伦理,需要从“一国”的深层面向灌注到香港的管治伦理中,使特区政府以为人民群众解决住房问题和深层次社会正义问题为荣,以反向的作为为耻,并且在中央政府的督促和推动之下,负责任地采取政策措施,回应解决民生疾苦。

  我相信,只要香港民众、特区政府官员和中央能够群策群力一条心,找到适当的办法去解决住房问题,香港的地产霸权就不敢公然站出来反对,也不敢公然挑衅和阻止公屋计划或大湾区的安居计划。经过新选举法的改革,传统的将中央和特区政府与香港民众隔断隔离开来,以造成不信任因素和蛊惑性宣传的分离主义做法已经边缘化了,今天恰恰是直接面对住房问题,群策群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谁再从中作梗,就是中央和香港居民的公敌了。   人心回归工作艰巨复杂,责任更多在香港自身

  中评社记者:从2014年占中到2019年修例风波,这5年香港发生了很多事情,香港社会一直是蠢蠢欲动的,似乎有一股暗流或者说有一种情绪。请问您怎么看香港社会内部一直存在的这种情绪和暗流?我们应该怎么来完成人心的再回归,能够真正地让香港社会产生一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说祖国的向心力和认同感?

  
田飞龙:这是一个蛮难的问题。我们古典政治智慧里有一句话叫“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国安法解决不了社会深层次的人心回归和认同的问题。国安法解决的是2019年修例风波带来的香港制度的癌变,用这样一种较为激进和直接的方式,快刀斩乱麻解决问题。但从癌变康复过来的人还有各种后遗症,还需要做康复治疗。所以刚才的读书专题讲座里面我讲了香港治理剩余的10个课题,实际上是“康复性的治疗”方案,每一点都触及到香港的人心。

  对香港人来说,如果2019年是一场政治脑震荡或休克的话,2020年的香港国安法带给他们的是一次关于“一国两制”的脑筋转弯。经过这两次政治事件,让香港社会刚刚从修例风波的高潮和黑暴现场被迫撤下来的青年人,由衷拥护国安法,尊重党的领导,支持爱国者治港,显然是绝无可能的。所以你就能看得懂,为什么在建党百年的那一天香港街头还有袭警案,维他奶香港公司的“遗憾”声明,以及香港大学学生会的“感激决议,整个社会的正义观完全颠倒乃至于癫狂了。这是因为整个香港社会还处于一种忧伤和创伤性的情绪感染之中,以一种惊恐的眼神和惴惴不安、把握不住命运确定感的心态,看待北京,看待党的领导,看待七一那一天,看待我们精心装扮起来的“红色”免费乘坐的公交车,害怕上了这个车就下不来了。这种敏感脆弱的社会心理,我们一定要重视分析和耐心引导。

  这些年的制度与环境巨变对他们的刺激非常大,他们认为“一国两制”超出了他们想象的极限,国家已经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角色,而他们习惯依赖的西方力量又远离了,所以他们在东西方之间似乎成了一个孤儿,融入不了国家大局和国家精神的范畴,又感觉到被西方抛弃。所以,这个时候他们只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跑路”与移民,但大部分人不得不在本土生活,后者就可能以一种泄愤的方式表达愤怒甚至绝望,这就是孤狼式恐怖袭击的一个犯罪心理学原因。他们还可能会选择制度的不合作,甚至选举当中不合作和选举揽炒。所以,我呼吁香港市民走出“小我”来拥护新的制度,目的就是让大家对新的制度产生一种社会信心,不要孤立制度放逐制度。这种新制度落地,社会人心的基础还不那么巩固,如果大家都不爱护和珍惜的话,其服务民众的功能就释放不出来,因为它没有能达成在较短时期重建社会共识的功能。盲目抵制新制度和选举揽炒,只能导致香港社会更加撕裂,人心更加严酷、绝望和易于极端化。

  关于人心的回归,我常常用一个时间比例来说明这个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殖民统治的155年:回归24年。人心在认同的层次上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人类学、文化学意义上的人心,可以诉诸传统文化、历史、肤色、种族。在现代性的语境中,这属于一种较低层次的身份认同,在这个意义上,内地人、香港人、台湾人以及海外华人是一样的,都是华人,共享中国传统文化与一般社会人格。但是人心的高级层面是由价值观和政治权利建构的,我们把它称为是政治法律身份赋予的人心层次。第二种人心层次比较难获得认同,香港社会一直被灌输一种在政治法律身份上与国家对立、与内地有别的不同的身份认知。所以我们要从娃娃抓起,避免未来的年轻人成长为现在的激进学生领袖,以颠倒的价值观和正义观面对新制度,在黑暴经验和虚幻的“抗争共同体”中越陷越深,误己误人。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社会领域和社会领袖能够加快转型和修复的进程。比如传媒的力量,《苹果日报》的个案说明了传媒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所以香港要重建传媒的专业主义,把真相、负责任的价值观,以及切合法治和历史真实的社会知识传递给青少年。这样一来,政府就能获得更大的作为空间,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人们虽然仍感陌生,但可以耳濡目染去习得的历史记忆和国家记忆。此外,司法是有导向性的,司法对判决的说理,对一些法律原则的肯定,以及量刑时的轻重,都是对价值观的引导。如果法官在法庭上公然宣扬黑暴有善良纯正的动机,同时训斥抗暴执法的警察,那社会的正义观、法治观会被带到沟里。香港司法既往有此负面作为,在中央监督和社会批评下已出现改良迹象。

  这其中有些是基本动作,比如从娃娃抓起的教育,有些是可以加速引导的动作,因为传媒、司法、特区政府的公共政策可以首先带动成年人转变,从而让成年人带动未成年人转变,相向而行。这些都需要紧迫和系统的展开。由此,香港社会精神的转型将会有效缩短痛苦的周期。

  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中央能做的是有限的,尤其“一国两制”之下的高度自治使更多的责任落在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自身,这就需要香港社会有更多的人,尤其是有话语权有影响力的人承担起这个责任。如果大家都不负责任,社会的痛苦将由所有人承担。   中央对香港管治团队将有更强介入

  
中评社记者:随着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推进,香港市民都期待着特区政府治理效能可以进一步提高,从而解决诸多社会深层次问题。您认为当下香港需要一个怎样的管治团队?在管治思维和方式上需要进行哪些改革与创新?

  田飞龙:贤能爱国者才是爱国者治港真正的目的地,这一点在夏宝龙主任两次讲话里越来越清楚。在2月22号的讲话中,他讲到了“坚定的爱国者”的概念,实际上就是贤能爱国者。他讲到特区政府以及公共机构负责人这些高阶公务员,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活学活用“一国两制”,以及要有担当,要胸怀国之大者,并且要团结,这些其实都是基于一些经验现象,做了一种批判性的总结和要求的提炼。7月16日国安法一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夏主任进一步充实有关“坚定的爱国者”的论述和具体要求。这可以称得上是“爱国者治港”的人事规范标准。

  香港的管治团队从建制派到特区政府都有提升素质和能力的必要。我也注意到,最近特区政府推出来一项公务员内地交流计划,以及要建立公务员学院并设立学院院长职位,这是很有必要的。香港的公务员必须要对香港负责,对国家负责,具备新全球化的视野,这需要通过知识的积累和接受不同层次的培训,以及一些挂职任职履职的经历来获得,这样才能以高于香港的眼光回头看香港问题,为香港问题的解决找到合适的出路。

  所以未来香港的公务员会形成一种能上能下的竞争秩序。公务员中特别优秀的,具有国家视野和全球视野的公务员,在解决好香港本地问题的同时,也可能获得向国家行政层次和国际组织层次上升的通道和机遇。那么未来香港公务员从政的顶点可能就不是香港特首,而是具有实权的国家领导人、国际组织领导人、“一带一路”有关机构领导人的职位。我认为香港以及香港公务员的转型之路要朝着这个方向提升。从政层次提升了,预期空间充实了,政治责任感、视野与能力也会相应扩展。

  另外就是香港的建制派。我们可以预期,未来的立法会将是一个爱国建制派占多数的立法会,中间派和忠诚的反对派将是少量比例。在这种新结构之下,以往那种拉布揽炒和瘫痪立法会的现象将极少出现,因为自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法律就是一把利刃,悬在高空,混入而搅局者随时可能被依法DQ。在这种情况下,爱国建制派将来的主要任务就不是简单地为政府政策护航或反拉布,而是就政策的质量进行实质性的辩论研究与监督。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应当演变成一种橡皮图章的关系或简单的政策配合关系,而是每一位建制派议员都应该成为一个香港治理的专家,成为香港特区政府的合格监督者。他们有丰厚的薪酬,能够雇佣议员助理、设立议员办公室,那么这一办公室就应该成为一个政策研究中心,议员根据自己的专长、专业领域以及研究团队可以有一些议题分工,从而主动提出一些议案、法案,以及在特区政府提出相应方案时,能够有一种研究性的和实质性的立场和准备来应对。

  所以,未来香港的建制派议员和特区政府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治理竞争关系,谁拿出来的方案能更好服务于香港市民,更有利于国家利益,谁的方案就应该算数,而不只是由行政主导一切。这意味着,议员工作重心的转移,从原来为政府政策护航,转变成对政府政策挑刺,然后提升理性的基础,更好地让政府政策服务市民,解决问题。

  国家对香港管治团队素质的提升,对官员的遴选问责也会有更强的介入。因为政策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关键问题。香港爱国者治港的干部队伍怎么样,中央也是有监督职责和问责权力的。如果这几方面都向前推进,并通过实践中实效性的检验,那么香港的贤能爱国者会在竞争和问责交叉的压力塑造机制中产生,这就是爱国者治港要真正呈现的面向。这样就不仅使得反中乱港势力出局,也使得所谓的“忠诚的废物”和两面派失去政治生存的余地,回到他们该在的地方,给真正的贤能爱国者治港留出权位和空间,让香港社会与香港居民真正产生信任,拥抱希望。   塑造香港真正政治人才的新时代到了

  中评社记者:您在今年3月曾撰文指出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对建制派有更高要求,这一观点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您认为香港建制派目前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建制派又需要有哪些作为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田飞龙:香港建制派的形成及其政治能力现状是有历史演变因素在的。建制派既往有同港英政府和反对派斗争的责任,所以很长时间以来,是以选举和一线斗争为主要任务的。现在,中央通过制度建设帮他们转移了一部分任务,包括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在制度上已经出局,建制派的选举负担不再突出,所以工作重心面临转移的问题,就是从既往的立场之争转向政策和政治能力之争。而恰恰在这方面,我觉得香港建制派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能力危机,以及对政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不适应。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香港社会是一个专业化的社会,既往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光谱。爱国爱港的力量向建制派集中,其中很多人忠诚尚可保证,但是实际上专业能力和在一些界别里的代表性存在短板。这不完全是由他们个人造成的,而与香港社会的长期政治气候以及反对派的动员策略有关系。确实存在一些专业界别里,有实际能力和有专业声誉的人不愿意参加建制派,他们有自己的能力,有自己的人脉,有自己的发展空间,要么保持中立,要么就参加反对派,并且以做反对派获得一种道德上的光环,获得跟外国势力之间更好的利益链接。

  今天这样一种格局改变了。我觉得,建制派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方式扩展能力,适应工作重心的转移,转变成贤能爱国者。另一方面,建制派可能将来会面临一种独特的竞争,就是内部外部竞争的同时加剧。

  内部竞争如建制派老人会面临来自年轻人的竞争,建制派的干部梯队的培养,还有代际更替等问题,以及现在因为政治利益盘大了,相互之间的竞争加剧,那么怎么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怎么建立建制派管治联盟的纪律规范,这方面对他们都会是挑战。   建制派还会面临来自外部的竞争。我们讲爱国治港不是清一色,而随着反中乱港者出局,一些香港社会忠诚的反对派和忠诚的中间派可能会去承接一部分过去反对派选民的支持。我相信在未来香港的选举中,一些温和反对派和中间派得到的选票有可能会有一定比例上升,而这些人得到的选票并不一定是他们选民的基本盘,而是由于一些支持极端候选人的选民没处投票,所以只能往偏中间的光谱转移。那么这些人未来可能会收获一定的政治利益,通过爱国者资格的审查,进入特区的管治团队。我接触过这里面一些人,相信他们在新的法律环境下,也有服务香港、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诚心和能力,而他们展现出来的专业性和代表性,对建制派构成了外部性的竞争。这其实对香港政治生态的演变也构成一个良性的推动力。那么对建制派来讲,这是一个全新的生存环境,怎么样做到贤能,怎么样适应内外竞争的新环境,脱颖而出,相比较而言,比原来环境里面的要求提高了,被关注的强度增加了,可以推卸责任的余地也变小了。这是真正的锤炼。塑造香港真正政治人才的新时代到来了。

  新香港人参政会给传统建制派一些敲打和压力

  中评社记者:紫荆党、香港新方向等以内地港漂为代表的政党组织近期迅速崛起,您如何看待这股新港人势力未来在香港政治版图中的发展前景?如何看待他们的出现对传统建制派政党的影响?

  田飞龙:以往新香港人不太参与政治,在政治上的表现也不够活跃。以紫荆党、香港新方向的出现为代表的新香港人参政现象其实与2019年修例风波有关。在修例风波中,香港建制派与特区政府并未维护好新香港人的利益,许多有内地背景的香港人被围追堵截,流血又流泪,确实是一个政治悲剧。新香港人虽然有专业知识、有地位、有能力也很能挣钱,但在政治上没有话语权、缺乏代表权,在危急时刻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一个政治代表上的空白。如果新香港人不能在政治上自我组织起来,每次选举的时候就只能去支持香港本地建制派的候选人,这对香港民主政治、对于香港爱国者治港而言是一种结构扭曲的形态。

  紫荆党和香港新方向等政党组织是新香港人依据基本法正当参政,进行民主政治权利和利益诉求表达的一种实践通道的探索。这是新香港人合法的权利,他们是香港永久居民,有基本法所允许的参政组党的权利。此外,新香港人参与政治也有利于给传统建制派一些敲打和压力,来自新香港人提出的利益诉求可以让香港建制派在政治上回应负责的范围面更宽更广。

  因此,紫荆党、香港新方向等政党组织的参政倒不在于未来可以斩获多少立法会议席,而在于作为代表香港新社群的力量、代表一种监督性的声音,他们能够为香港建制派的政治成长、为香港民主责任政治的成熟带来一些压力因素和良性触动因素。

  就紫荆党本身的政治纲领以及一些论述,我有一些不同意见。比如,紫荆党党纲中提出“无问西东”,这其实是一个错误概念。“一国两制”如何可以“无问西东”?“西”就是“西”,“东”就是“东”。在国安法之下就更加清晰了,香港一定是“东”,立足于一国之下的“两制”面向“西”,有清晰的原则、根据和方位。如果再“无问西东”,就是政治上的幼稚病,是中间派的一种偷奸耍滑的表述。在爱国者治港意义上“无问西东”的阐述表现了紫荆党在政治认知上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再比如,紫荆党还讲到,“一国两制”百年不变,这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邓小平虽然讲过“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也不用变,但前者有基本法上的明确规定(第5条),后面的提法却并未落实为具体政策文件或法律条款,而只是一种理想性的愿景,是理想状态下可探讨的一种政策余地,并不是定型化的既有政策。到2047年之后到底会怎样,中央并未做具体决定。未来如何其实取决于“一国两制”下半场的具体实践和效度。“一国两制”是有一个国家理性在内的,要看2047的香港对国家是否还有独特的地位与作用。如果2047年香港的独特作用消失了,那就应该尊重那个时候香港的实际地位,给其合适的法律上的身份。轻率地称“‘一国两制’一百年不变”不仅在中央政策文件中没有依据,也不符合“一国两制”中国家理性动态演变的规律。

  当然,这些作为紫荆党提出的具有一定超前性和创意性的主张,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香港社会自由多元政治表达的一种。紫荆党的政治主张中也触及了一些青年政策、住房政策等,这其实可以将新香港人的声音加入到香港“一国两制”下半场宏观政策的讨论中,具有民主政治上一定的可观价值。至于新香港人未来政治空间到底如何,仍将取决于香港政治生态的具体竞争演变及中央治港的大局思考和协调。   把国安教育作为香港国民教育的排头兵

  中评社:香港教育界和校园中长期存在各种乱象,不少港人对国安教育如何在校园有效推进、教育部门能否真正让国安教育落地生根仍然存有一定疑虑。您认为,香港的校园民主如何才能与国家安全互不矛盾?

  田飞龙:香港国安法有非常明确的条款,要求特区政府在教育中引入国家安全法的内容。我也注意到香港浸会大学已经明确要求将国安法教育的内容纳入必修课,其他香港高校和中小学也会有一些规划。目前看来,香港教育局及各大中小学校的表态还算积极,但具体落实的措施还有待设计和充实。

  确实,国安教育进校园在具体思路和框架方面还不够完整和清晰,还会遇到一些阻力,原有教育系统中的一些力量在对其进行抵制。首先,香港的教协会对国安教育进校园进行抵制。香港教协本身就是需要在国安法下加以调查和处理的机构。因为香港教协既往在香港的历次社会运动和大规模破坏性违法活动中都有一定的角色,所以教协本身的身份和功能存疑。近期香港教育局依法对教协的整治,有利于扫清国安教育进校园的障碍因素。其次,香港各大学的学生会也会抵制国安教育进校园。当然,近来在香港法律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与压力之下,大学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来管控学生会。香港校园民主必须要进行整顿,使香港大学校园不要成为国家安全法的法外之地,使香港校园真正适应香港学术自由的环境,使香港校园民主成为爱国者治港的一部分。

  要探索出国安教育确定、有效的形式,除了国安教育之外,香港的国民教育还有很多其他课程需要引入。比如,关于党史的课程,以及“一国两制”下对国家的认同等。国安教育是一个明确的、单项的内容,而国民教育的覆盖面远超于国安教育。香港的教育部门应该去统筹安排国民教育,把国安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排头兵,去探索出一条国民教育进校园的可行的政策路径。

  中评社:您曾提到,《香港国安法》是中央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的制度典范,实现了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结构性拓展。您认为宪制秩序的结构性拓展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实现?未来如何才能塑造出真正适应新时代的香港新秩序?

  田飞龙:《香港国安法》确实不是从基本法内部生长出来的,它基于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基本法依据宪法而制定,这就表明从国家立法权的层面,国家是可以根据“一国两制”的实践需要,从宪法出发,直接创制新的既发展了“一国两制”、又不跟基本法相抵触的新制度。

  《香港国安法》就属于这样一部立法,既填补了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也没有取代香港23条本地立法的权力和责任,并且创新了一种国家直接立法、推动丰富发展“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立法模式——人大决定加立法或修法的方式。这使得“一国两制”成为一个更加有机统一的制度整体,也使得“一国两制”不再存有权力和制度的空白。这样一来,在特区自治权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国家可以有清晰的法理和制度路径承担起管治责任。

  未来,宪制秩序的扩展还会延伸到其他一些方面。在全面管治权可以延伸扩及的一些领域中,最关键的是教育、传媒、司法三个领域。这三个领域盘根错节,仅仅依靠特区政府的力量是不充分的,中央将来一定会在制度上会有所动作,让特区政府在本地更好地开展行动。这样也可以探索出更多中央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相结合的具体形式,从而激活“一国两制”内部储存的良性互动价值,使得香港社会和特区政府习惯于接受全面管治权,习惯于在中央领导下做好高度自治的本地工作。   理解不了中国共产党,就无法理解“一国两制”

  中评社:近来,关于恢复中国共产党在香港公开活动的议题引起了一些公开讨论。您对此怎么看?您认为应该如何让香港,尤其是香港年轻人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

  田飞龙:这个问题是今年浮现出的独特问题。就像2019年修例风波使得国家安全问题浮出水面、中央必须进行解决一样,建党百年的纪念活动也自然而然会在“一国两制”领域引起重大回响。

  中国共产党与“一国两制”之间是何关系,围绕这一问题,香港特区政府还组织了一个非常高级别的论坛,主动探讨这一问题。与会者认识到,必须要从国家法权结构的角度正确理解与定位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不是外在于“一国两制”的,而是内在于“一国两制”中,从形式上看,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之“一国”的一部分,是国家的领导性力量。在宪法序言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宪法总则第一条的国体规定中,党的领导是非常清晰的规范性存在。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看,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一国两制”。

  英国人当初对中国共产党提出“一国两制”也深表惊讶,他们没想到还有如此宽宏大量的治权回归方案,这个方案也给英国人留足了空间和面子。英国人或许只看到了“一国两制”的利益,而没有看到在中国共产党心中“一国两制”是一个走向世界的星辰大海的事业。共产党人是将“一国两制”看作是和平统一、推动国家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长期战略来追求的。中国共产党可谓是“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实践者和维护者。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政治力量最理解与热爱“一国两制”,只能是中国共产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是从本源、初心以及共同增进香港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去看待“一国两制”的。因此,要加强香港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国共产党的周全认识与认同。

  在香港的大学及中小学相应课程中,党史应该有一席之地。理解不了中国共产党,就无法理解“一国两制”中的“一国”,也就理解不了“一国两制”的使命与意义何在。此外,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具体存在方式可能与国家权力的存在方式有别,中国共产党在香港并不主要以一种直接的治理性权威的方式出现。党的领导在香港社会中可能要继续作为一种间接性的存在,发挥高屋建瓴的作用,在宪法中作为政治领导的角色,对香港进行保护与爱护。但这种间接性的存在并非是容忍香港社会对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任意扭曲和谩骂,而是更加权威和有效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

  中评社:“一国两制”现已进入50年不变的中期阶段,您如何看待这一时期香港出现的一系列重要变化与转折?反思和总结香港过去出现的种种问题,可以为未来“一国两制”的实践带来哪些重要启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还可以在哪些方面加强和完善?

  田飞龙:很多人至今还不理解什么叫“一国两制”的中期时刻,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好好地理解“一国两制”的“一国”到底想要什么。一些香港人认为“中共之所以实行‘一国两制’就是出于经济利益考虑”,这其实是英国人给香港一些人灌输的错误概念,不完全错,但太俗,太低。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一国两制”观是将经济、政治、文化统筹起来的一种方针政策,香港对于国家经济现代化的促进,一定是同整体人民的幸福生活、民族复兴、中国的全球治理理想是紧密相关的。因此,“一国两制”不限于经济利益,其转型必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战略与体制的转变。

  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后,“一国两制”必然要走上融入发展与全球化再出发的新阶段。而香港也必然在这样的新阶段中展示出其独特优势。

  “一国两制”中期时刻必然会到来,且不仅仅是时间上自然推移的概念,其本质则与新时代的到来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引入民族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个关键概念以及相应的方法论,才能更好地理解“一国两制”的中期时刻。在这个中期时刻到来之后,就会要求:其一,香港的国家安全要提高到相当高的制度水平。原因在于,香港的角色地位以及抗风险能力要求同以前不一样了。由于国家采取的是更加进取性的发展战略与全球战略,势必会与西方有更加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因此,香港国家安全的制度化水平必须提高。

  其二,香港特区政府要向贤能爱国者、坚定爱国者组成的有为政府转型。他们不仅要在政治上坚定地同国家共进退,而且要有能力回应国家战略与体制的新要求,并能够痛下决心解决香港社会的深层次问题,平息民众的怨气与愤怒。

  其三,香港青年的教育需要重视,在未来全球化的情境下,香港青年要更好理解和拥抱国家,才能够把握住时代命运,否则他们会越来越边缘化,成为“毁掉的一代”。

  这些都要求国家主动进行制度建设,也要求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做相应配合与跟进,双方相向而行,“一国两制”才能够完成良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