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双向交流三十年 庄仲希:民意难阻挡

庄仲希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中评社 梁帆摄)

  中评社香港8月14日电(记者 张心怡)今年是大陆首次正式派遣人员进入台湾、实现两岸双向交流三十周年。中评社记者日前专访了时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庄仲希。作为首次进入台湾岛内的公务人员之一,他讲述了当年的难忘经历,并对两岸交流前景进行了展望。庄仲希表示,从过去到现在,尽管有喧嚣、有杂音,但两岸民众交流的意愿一直都是难以阻挡的。

  1991年7月21日,福建省石狮市两艘渔船在台湾海峡正常作业时,与台湾省高雄县渔轮发生渔事纠纷。由于台湾渔轮报警“遇上海盗”,台军方出动舰艇拦截,并将18名大陆渔民强行带往台中港。随后,台中地检署以“海洋行劫罪”起诉其中7位大陆渔民。原本只是普通的渔民纠纷,但在台湾军方、政界的小题大做下,演变成一起政治事件。大陆政府认为这是一个处理两岸关系的机会,便派时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秘书长曲折及庄仲希入岛进行人道探视,协助处理该事件。大陆记者范丽青、郭伟峰则进行专案采访。8月20日,曲庄二人抵达台北探望被扣押的大陆渔民,成为海峡两岸隔绝42年后大陆首次正式派遣进入台湾岛内的工作人员。

  庄仲希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当年的台湾之行让他感受最为深刻的,就是两岸隔绝了几十年,台湾对大陆的不瞭解不仅是在理念上,语言等方面也存在很多误解。但即便如此,依旧能体会到台湾民众对大陆发自内心深处的向往,以及热切盼望交流的心情。

  谈及今后的两岸交流,庄仲希指出,两岸进行交往的基础就是坚持“九二共识”,在一个中国的基础上很多事情就可以沟通,而不是处处提防圈套和陷阱。自民进党上台后,台湾当局总是想方设法阻挠两岸交流,逆潮流而行,违背两岸民众意愿。台湾很多有识之士都知道,这条路一定行不通,执意走对抗的道路只会让两岸关系进一步恶化。

  以下为专访内容: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闽狮渔事件”之时,庄仲希回答台湾记者提问(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忆闽狮渔事件:隔岸喊话千遍,不如见面一谈 

  中评社记者:三十年前的8月20日,您与当时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秘书长曲折因闽狮渔事件抵达台北,成为海峡两岸隔绝42年后大陆首次正式派遣进入台湾的人员。可否请您回忆一下当年的经历?期间让您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庄仲希:我的祖籍是福建晋江,当时石狮归晋江管辖,因此我与那些大陆渔民有一层亲缘联系。而且我当时是律师,曾处理过一些涉台的案件,比如台商纠纷等。大陆方面决定派遣我入岛探视,是考虑到这两点。

  入岛之路并不顺利。在香港转机时,机场临时通知台湾方面禁止我们登机,我们只好在香港继续等待。最终台湾当局迫于各方的压力,批准我们入台。我非常清楚地记得,登上去台湾的飞机后,台湾记者不停地进行采访。飞机降落前,我和曲折看着窗外,坐在旁边的记者就让我们用一句话谈谈当下的心情。当时我们已经在香港住了七天,不能上街,不能见记者,所以就感慨道:终于到了!第二天中国时报刊登文章的标题就写着:海峡两岸隔绝四十年,曲庄二人说“终于到了”。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新闻标题,使用了我们二人姓氏的谐音:曲径终成,康庄大道。这些标题都显示出台湾媒体人切实感受到两岸交流的趋势是阻挡不住的,尽管有喧嚣,尽管有杂音,但人民的交流、两岸同属一个民族的交流是无法阻挡的。

  抵达台湾后,我们第一时间就从机场赶到台中去看望被扣留在看守所的大陆渔民。当天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有“台独”分子把先到台湾的两位大陆记者郭伟峰、范丽青误认为是我们,包围了他们的车辆,对他们进行威胁,用石头和鸡蛋砸车。为保证安全,我和曲折在警务摩托车的护送下抵达台中看守所。我们将家属讲话的录音播放给渔民们听,他们非常感动。第二天回到台北后,我们又通过视像电话与被关押在金门的大陆渔民通话,瞭解他们的情况和需求。随后,我们与台湾律师进行闭门会议,大家一致同意做无罪辩护。我们在谈判中提出,希望用最安全、体面、有尊严的方式将渔民和船只送回大陆。最终,海基会同意用在大小金门岛之间运送台湾军官的交通艇礼送渔民返回厦门,闽狮渔事件基本得到解决。

  在我看来,两岸事务隔海喊话一千遍,不如当面一谈。作为一个民族,只要有共同的国家利益,有一个民族的概念,很多东西谈起来就很容易。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闽狮渔事件”之时,曲折签署关于送渔民返回厦门的安排协议,右一为台湾红十字会会长徐亨(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资料照片:1991年8月20日,曲折、庄仲希抵达台北处理“闽狮渔事件”,先行抵达的郭伟峰、范丽青来机场迎接(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当年我有一个非常深刻的感受,就是两岸隔绝了几十年,台湾对大陆的不瞭解不仅是在理念上,在语言等方面也存在很多误解。虽然有一些老兵回乡探亲,但带给台湾民众的信息量很少。在台湾期间,台湾红十字会会长徐亨专门给我和曲折提出,希望大陆能够派一些传统戏剧团去台湾演出,他很久没有听家乡戏,非常想念。后来我们回到北京汇报了这个情况后,不少京剧团、越剧团都去了台湾演出。可以看到,很多台湾民众对大陆的向往发自内心深处,而两岸人民热切盼望交流的心情和历史潮流是阻挡不住的。

  谈两岸交流:民众终会作出正确的选择 

  中评社记者:今年是大陆首次正式派遣人员进入台湾30周年,两岸关系处在最为复杂时期,您有何评价?对未来的两岸关系有何展望? 

  庄仲希:这几年台当局做了很多出格的事情,例如陈同佳案,将很多事情政治化,这样的落脚点和定位是非常错误的,也非常不利于两岸正常交流的恢复。自民进党上台后,台湾当局总是想方设法阻挠两岸交流,逆潮流而行,违背两岸民众意愿。台湾很多有识之士都知道,这条路是一定行不通的,执意走对抗的道路只会让民众逐渐远离。

  两岸进行交往的基础就是要坚持“九二共识”,在一个中国的基础之上,很多事情就可以沟通,而不是处处提防圈套和陷阱。两岸民众同属于一个民族,大家都要为未来着想,共同将中国建设好。所以,我认为两岸若要恢复交流,就要重新将原则与前提定下来。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闽狮渔事件”之时,两岸红十字会联合召开记者招待会(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从现在来看,大陆的经济形势、政治形势、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等方面都越来越好、越来越稳固,台湾民众也普遍认为两岸需要交往。据资料显示,2020年台湾在大陆投资数量并没有减少,两岸的贸易额更在增加,两岸青年、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交流也都在进行中。大陆方面所能做到对台湾同胞的优惠措施,也都化作了具体的书面规定。有些相关的省市还在计划推出台湾同胞的同等待遇政策,以方便他们在大陆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在国际经济情势低迷的当下,大陆却能够提供如此巨大的市场、便利的政策,即便台当局百般阻挠,很多台湾年轻人都选择来大陆发展。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所以民众终会对两岸交流作出正确的选择。

  两岸法律界交流:离不开两岸关系大形势 

  中评社记者:您长期在香港从事两岸法律交流工作,请您总结评价两岸法律界长期的交流合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今后有哪些出路和方向?香港在两岸法律界交流合作中能起到怎样的独特作用? 

  庄仲希:自1991年我们入岛后,两岸许多具体事务的谈判和交流就开始了。1993年两岸两会签署《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定》,对两岸法律交往起到实际性作用。两岸关于民事方面的事务,只要经过台湾海基会认证,大陆各省的公证人协会接收后就可以直接使用。我之前在香港的工作,就涉及到很多台湾同胞要在香港投资或有台湾财产,需要台湾作出相关证明后送往大陆的案例,就是通过该协议进行。这项协定不仅可以处理两岸事务,在香港的台胞同样可以使用这个管道。

  2009年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其中包括两岸民事审判的执行、取证,仲裁的执行,刑事罪犯的遣送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相关规定,表示认可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判决,进一步落实2009年的协议,确保两岸民众的权益。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闽狮渔事件”之时,庄仲希与海基会的处长争论法律问题。(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另外,福建省“海峡法学论坛”已成功举办十九届,两岸的检察官、法律相关人士都在此论坛上进行业务交流和讨论。可以看到,从法律从业者到最高人民法院,都在非常用心的在实务方面组织、推动法律界交流。

  交流才能促进理解,理解才能促使社会的进步。未来法律界的交流离不开两岸关系的大形势,作为法律人士,我们应该做好自己的事,健全自身的法治、立法、执法,将涉台的法律事务扎扎实实做好。尽管台当局阻挠两岸的法律交流,但对于愿意到大陆交往的台湾法律界专业人士,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感受到大陆法治的发展,一定要让他们看到大陆在法制现代化道路上迈出的巨大步伐。我曾拜访过台湾一些法律工作者,他们都说学了大陆法律才感到大陆的法律如此完整健全,确实是依法办事。

  第二步是办实事,通过各个管道、各种方式把大陆的善意具体呈现在每一个活动和案件的审理中,要让台湾的法律专业人士和民众都能感受到大陆的真情,才能获得台湾同胞的理解和信任,才能对两岸关系大局带来切实的好处。我在香港工作期间,也处理过几件台湾同胞在大陆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案件。

  香港在两岸法律交流当中其实有着独特的作用。一方面,在港台商有很多组织协会,他们可以在很多法律事务当中体会到“一国两制”的作用。目前,中央用法治的手段使香港社会走向平静,可以让台湾同胞感受到中央对“一国两制”的坚持。另一方面,港企和台企之间有很多交往,如果能够给在港台商企业多做工作,让他们瞭解到大陆的进步和“一国两制”的作用,这将对台湾形成很好的示范。

  (庄仲希,1965年9月被录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1970年8月毕业。曾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庭长,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法律》杂志主编。现任《中国评论》法律总监、中评网董事、《中国法律》杂志社法律顾问、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常委、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转递办公室顾问。)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闽狮渔事件”之时,曲折、庄仲希讨论签署协议稿(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了“闽狮渔事件”之后,庄仲希、曲折在飞机机舱门口告别。(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庄仲希与中评社社长郭伟峰、常务副社长周建闽合影(中评社 梁帆摄)

庄仲希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中评社 梁帆摄)

庄仲希与中评社社长郭伟峰交谈(中评社 梁帆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