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倘涉威胁 可控勒索

  中评社北京5月21日电/据大公报消息,对于有人疑收钱后“睇水”,在路试考场拦阻其他车辆,协助考生顺利进行路试,无本生利,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有关行为有协助作弊之嫌,一旦涉及威胁成分,便可能干犯勒索罪。

  陆伟雄表示,单从路试考生向“睇水员”给予所谓“服务费”一事,若当中不涉及任何特别目的,情况如同酒楼顾客向服务员“畀利是”,而“睇水员”既非公务员亦获受雇公司允许,便不存在法律问题。

  涉干预考试流程或违法

  陆伟雄续指出,如果作为收款方涉及不当要求,明示或暗示拒绝缴费或带来其他后果,便有可能构成勒索罪。至于“睇水员”收钱为考生拦截或阻挡其他车辆,以便考生更易通过路试,他认为有关做法或涉嫌干预考试流程,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近年发生过不少涉及考取驾驶执照的违法事件,但大部分涉及运输署“考官”。2017年4月,一名41岁无业汉在油塘驾驶考试中心考路试时,向考牌主任提供5000元“利是”,要求对方批准路试合格,“考官”拒绝并报警。该无业汉事后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被判囚半年。\大公报记者黄浩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