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与台组织紧密联系 官拒保释
潜逃风险极高
现年52岁的杰斯,涉嫌于去年八月至十月干犯四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他于今年五月另被加控一项煽动罪及五项洗黑钱罪,当中洗黑钱罪涉款共超过1100万元。在杰斯被加控前,他向高院申请保释但被驳回。
法官杜丽冰昨颁判词解释时引用控方案情,指出杰斯涉嫌于去年发起众筹计划,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及“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这两个台湾组织紧密联系,以资助在港被起诉的人弃保潜逃到台湾。在去年二月至十一月之间,他将筹得的1300万元当中的900万元存入其个人户口或联合户口,部分款项再转账至“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户口。
法官又引述上述两组织的网站内容,指两组织都提倡国际制裁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藉此施压要求释放因涉香港国安法而被捕的人。
参考过控方呈交的案情及相关证据后,法官明言杰斯与台湾多个组织联系密切,潜逃风险极高。法官并相信一旦批准杰斯保释,他并不会停止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遂驳回他的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