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代理人”用政府钱反政府
本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强调,不可任由“代理人”搞死香港,危害国家,必须坚决严打。
“代理人”组织除了以社团、工会等名义活动外,还有个别宗教组织。相关组织打着工会、宗教名义,不仅收受境外敌对势力资助,同时亦“享受”政府资源。
香港的法例规定,宗教团体在税收及土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优惠。黑暴期间,不少宗教团体在政府给予优惠的物业处所,散播违反“一国两制”言论,为黑暴作动员;更有宗教团体为暴徒提供庇护,用政府的钱反政府。
某些劳工组织以培训工人为名,拿政府的钱开培训班,美其名培养工人技能,实质利用纳税人的钱养活一批乱港骨干的同时,在培训班贩卖违反“一国两制”意识,趁机“收”。
严打收取境外敌对势力资助的“代理人”组织同时,政府在批拨各种资助时必须建立机制严格把关,绝对不能闭上眼睛乱批款,严防长期从事违反“一国两制”活动的组织,利用政府资源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