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院舍女职员涉拒捕等3罪判囚10周
上诉人蔡婉琼(52岁)报称社署院舍服务员,她被控非法集结、拒捕及违反《禁蒙面法》3罪,即前年11月12日在天水围天湖路与天耀路交界,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在非法集结期间使用蒙面用品,以及抗拒警长9486陈晓原。高院法官张慧玲今早开庭指,上月16日收到上诉人的放弃上诉通知,上诉人今亦确认放弃。张官随即宣布上诉人须即时服刑。
上诉人蔡婉琼(52岁)报称社署院舍服务员,她被控非法集结、拒捕及违反《禁蒙面法》3罪,即前年11月12日在天水围天湖路与天耀路交界,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在非法集结期间使用蒙面用品,以及抗拒警长9486陈晓原。高院法官张慧玲今早开庭指,上月16日收到上诉人的放弃上诉通知,上诉人今亦确认放弃。张官随即宣布上诉人须即时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