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涉煽动罪 申终止聆讯被驳回
官批辩方要求不实际
被告谭得志一方早前称,煽动罪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合比例,与基本法保障言论自由有抵触。不过,身兼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的区院法官陈广池的裁决指出,控罪是否违宪,可留待审讯中由法庭裁断,因此控方对谭控以煽动罪,并没有滥用司法程序或令谭得不到公平审讯。
辩方的申请另一理由是质疑控方在控罪详情中,未有清晰交代谭得志的涉案言行。
陈官反驳称,控方按例毋须在控罪书列出所有指控,否则会令控罪变得相当冗长,批评辩方的要求并不实际。
陈官又指出,控方明显是指控谭得志在案发期间的整体言行,足以构成煽动意图,陈官称难以理解辩方为何声称不明白控方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