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说“不”

  中评社北京4月23日电/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应用程序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近日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规范APP收集个人信息活动。《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划清红线,明确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想要下载某个APP,先得授权大量个人信息,否则无法使用;闲聊中提到某商品,不久竟收到精准推送的广告;收到陌生来电,对方居然知晓自己的姓名、身份等信息……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带来威胁。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规定》对常见APP收集个人信息的必要限度作出了列举性规定,划清了红线。”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周辉说,这有利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必要个人信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据悉,不同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与它们的基本功能服务密切相关。例如,网络约车类、即时通信类、网上购物类、餐饮外卖类等APP的必要个人信息包含“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邮件快件寄递类、交通票务类、网络借贷类、问诊挂号类、投资理财类等APP要求提供相关用户的证件类型和号码;网络支付类、网络借贷类、手机银行类等APP要求提供相关用户的银行卡号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研究员赵精武举例说,地图导航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它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如果这类APP索要好友通讯录信息,显然就属于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特别指出,13类APP无须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包括女性健康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实用工具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