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失资格即停,直选安排有漏洞

  中评社北京4月22日电/据文汇报报道,立法会《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继续举行会议。草案建议若日后立法会地区直选候选人在选举日之前身故或丧失参选资格,选举程序需要终止。多名议员在会上批评相关安排有漏洞,忧虑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漏洞导致多区直选终止。政府表示,若直选终止,候选人将不会获发还选举经费,有议员认为直选开支庞大,相关做法对候选人不公平。政府又指已了解议员关注,会再作研究。

  根据现行《立法会条例》第42C条规定,获有效提名的功能界别候选人在选举提名期结束后至选举日期间去世或丧失资格,选举主任必须终止该功能界别的选举程序,此次草案建议在地区直选引入有关安排。

  委员会主席廖长江指,只要有一名候选人在相关时期去世或丧失资格,就算该区仍有5名候选人存在,选举仍要“腰斩”,质疑理据何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解释,传统功能界别一直沿用有关做法。他指,特区政府在1997年草拟有关条例时,原建议是让选举继续进行,但当时立法会有异议,认为功能界别极可能只有两名候选人,继续选举的做法可能令完全没有支持度的候选人自动当选,亦令选民重新提名参选人的机会被剥夺,故才有此规定。

  港府:不发还选举开支

  他说,因应地区直选将改为双议席单票制,考虑到若选区只有两三人参选,就有可能出现选民没有心仪候选人的情况,故此次建议参照了现行功能界别的处理方法,先让选举程序终止后,再重新开展提名程序,就如补选形式一样,旨在让选民有真正的选择。而若选举已被终止,有关选举开支将不获发还。   民建联议员陈克勤质疑,建议有漏洞,“如果有一班人想扰乱选举进行,每个直选的选区派一些代表是一定不合资格,或会被丧失资格,到最后每个选区最极端只有两个人,但每个选区都有一个人被取消资格,整个直选岂不是不用进行?”他认为要未雨绸缪,完善相关安排。

  工联会议员麦美娟指,过往不少人都会在提名阶段结束前最后一刻才递交参选提名表格,令资审会无法赶及在提名期结束前核实背景,“那便不是十个区全部要终止直选?”她并指,现时选区划界扩大,选举工程开支将增大,认为如果政府不发还有关开支,对受影响的候选人不公平。

  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指出,有关做法并非放诸四海皆准,她引用美国的选举为例,若出现类似情况,会由州长委任作为替补。

  关键时刻中断选举影响大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亦认为建议存在漏洞,例如若有人事先掌握名不经传者曾参与分裂国家、提倡“港独”等罪证,选择在关键时刻才向资审会作出投诉,令选举需要终止,或对选举造成很大破坏。

  工联会议员黄国健指出,若选举在不可预料的情况下被终止,对候选人属无妄之灾,而在去年的立法会选举因疫情而取消后,特区政府亦有发还选举经费的做法,故认为特区政府在终止选举后,应发还选举经费。   对于议员的忧虑和建议,邓忍光回应表示稍后可在应对组织破坏选举的相关修订作检讨,研究顾及有关情况。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亦表示已了解议员的关注,稍后会再作研究。

  揽炒派不择手段 建制倡立法堵漏

  对于《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建议参照过往立法会功能界别选举方法,若日后立法会地区直选候选人在选举日之前身故或丧失参选资格,选举程序需要终止。有立法会地区直选议员昨日在会后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近年揽炒派影响选举的手法不择手段,必须警惕建议或被有心人利用,而选举中途腰斩花费庞大公帑,亦会为候选人在竞选经费上造成额外负担,虽然确保选民能有选择是有道理,特区政府亦应审慎研究有关安排。

  有议员指,近年揽炒派影响选举的手法不择手段。图为前年区选有排队党,累长者、当日须上班或身体状况欠佳者放弃投票。资料图片
民建联议员柯创盛表示,2019年区议会选举出现黑暴袭击候选人办事处、“和你排”等乱象,反映香港有人为影响选举不择手段。由于地区直选的选举工程及经费远较功能界别庞大,若规定有候选人丧失参选资格时要终止该区的选举程序,除了对其他候选人造成严重影响,亦可能被有心人用作影响选举结果。

  他认为,特区政府应研究如何以法例堵塞有关漏洞,并避免任何一方候选人因选举中途腰斩而在竞选经费上出现额外负担,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地进行。

  工联会议员郭伟强表示,揽炒主张近年才出现,虽然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已有所收敛,但仍不能排除揽炒派会设法影响选举,必须提高警惕。根据此次草案建议,若有人以“素人”身份参选立法会地区直选,并在成功取得所需选委会提名后,再自行向资审会揭露自己不符合参选资格,便能令该区选举终止,成为阻碍选举进行的制度漏洞,的确令人忧虑。   他指,重新举行选举花费庞大公帑及人力物力,而要候选人重新参选,竞选工作十分繁重。不过,他认为草案建议旨在确保选民能有选择,亦有道理,故认为特区政府应审慎研究有关安排。   中评社北京4月22日电/据文汇报报道,立法会《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继续举行会议。草案建议若日后立法会地区直选候选人在选举日之前身故或丧失参选资格,选举程序需要终止。多名议员在会上批评相关安排有漏洞,忧虑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漏洞导致多区直选终止。政府表示,若直选终止,候选人将不会获发还选举经费,有议员认为直选开支庞大,相关做法对候选人不公平。政府又指已了解议员关注,会再作研究。

  根据现行《立法会条例》第42C条规定,获有效提名的功能界别候选人在选举提名期结束后至选举日期间去世或丧失资格,选举主任必须终止该功能界别的选举程序,此次草案建议在地区直选引入有关安排。

  委员会主席廖长江指,只要有一名候选人在相关时期去世或丧失资格,就算该区仍有5名候选人存在,选举仍要“腰斩”,质疑理据何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解释,传统功能界别一直沿用有关做法。他指,特区政府在1997年草拟有关条例时,原建议是让选举继续进行,但当时立法会有异议,认为功能界别极可能只有两名候选人,继续选举的做法可能令完全没有支持度的候选人自动当选,亦令选民重新提名参选人的机会被剥夺,故才有此规定。

  港府:不发还选举开支

  他说,因应地区直选将改为双议席单票制,考虑到若选区只有两三人参选,就有可能出现选民没有心仪候选人的情况,故此次建议参照了现行功能界别的处理方法,先让选举程序终止后,再重新开展提名程序,就如补选形式一样,旨在让选民有真正的选择。而若选举已被终止,有关选举开支将不获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