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20年来首亏

  中评社北京4月21日电/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珠江股份日前披露的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69.45%。投资败走,计提减值约6亿元,成亏损主因。这也是珠江股份自2001年以来的首次亏损。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家广州老牌房企的营收、净利润已连续3年同比下降。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公司归结为调控政策、项目储备少、销售额走低等。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提出,在做好房地产主业的同时,寻找新的业务增长极。

  计提减值致亏

  年报披露,珠江股份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75亿元,同比下降1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1亿元,同比下降36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8.88亿元。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这是珠江股份自2001年以来的首次亏损。若按照净利润计算,公司2020年的亏损额不仅搭上了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还蚕食掉了2017年的部分利润。

  从公司披露的原因来看,计提减值是“罪魁祸首”。珠江股份2018年投资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亿华公司”)景豪坊项目及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湛公司”)颐和盛世项目。该投资债权利息已出现逾期,亿华公司11.13亿元委托贷款已于2021年1月18日到期未偿还。珠江股份已对亿华公司及东湛公司提起诉讼,账面应收债权本息及账面股权投资款已出现减值迹象,减值金额预计6亿元左右。

  珠江股份1月22日披露的公告提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25.4亿元,11.54亿元已出现逾期,11.66亿元面临偿付风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7.76亿元。公司前期未进行减值。

  致亏原因中,珠江股份还披露了补缴税款3500万元的情况。公司早前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2012年至2016年未按税法规定对销售珠江璟园项目取得的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预征土地增值税。公司在2012年至2016年签署的21份借款合同,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公司2012年至2016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按税法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前扣除。公司2013年、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捐赠支出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公司珠江璟园项目在2012年至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未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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