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面》多角度致敬改革开放
小岗村村民“包产到户”契约: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
1978年12月的一个冬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决定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签字画押。
从内容上看,这张原是从小孩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契约,却是一份不成功便成仁的“生死契约”:“我们分田到户,每个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剁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孩子养活到18岁。”
结果小岗村农民按在这纸契约上的18个鲜红手印,竟像是摁响了第一声惊天动地的春雷。中国的改革开放最早从农村开始,小岗村成为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进而拉开了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幕。
1978年前的小岗村,有村民115人、550多亩耕地,人均耕地远超安徽省的平均值。但也是在小岗村,1966年至1978年间吃国家返销粮23万斤,但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难民却比比皆是,到最苦的1977年底,小岗村村民“不论户大户小,户户外流;不论男人女人,只要能蹦跳的都讨过饭”。
劳动与所得没有关系的集体经营方式,难以使农民产生持久不衰的劳动兴趣和责任感,并最终导致集体经济的低效率和低效益。即使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号角,上上下下许多人仍将“包产到户”当作不敢逾越一步的“雷池”。直到小岗村18位村民以不怕“坐牢剁头”的胆魄,签下这份“生死契约”。此举不仅掀起了经营方式的变革,其深远的价值更在于触碰了“是否与社会主义制度有着根本性抵触”这一敏感问题。事实上,在当时的全国各地,“敢吃螃蟹”搞“包产到户”试验远非小岗村一地,但小岗村幸运地得到了省一级决策层面的大力支持,并最终上升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1982年1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印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正式肯定了“包产到户”,尊重群众的选择,并宣布长期不变,从而结束了围绕“包产到户”展开的漫长而激烈的争论,受到农民发自肺腑的热烈欢迎。其后,以“包产到户”形式在全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彻底打破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不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更迅速激发出了农业生产的巨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