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海南自贸港贸易政策?王受文答问

王受文(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 海涵)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12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就商务部在积极推动落实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相关贸易政策的制度安排情况予以介绍。

  王受文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普遍特征,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建设重点。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这个方案里面,对对外贸易领域内的政策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同时也明确了到2025年要实现的目标和分步骤、分阶段的安排。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商务部积极推动落实总体方案相关贸易政策的制度安排,我们已经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

  第一项,我们研究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个负面清单起草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走相应的程序。

  第二项,牵头起草报请国务院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覆》,确定在海南等地方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项,商务部和海南省将在5月7日至10日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这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

  此外,王受文表示,商务部还和其他有关单位一道,共同推进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零关税清单、洋浦保税港区增值30%商品免税监管办法等等。

  王受文特别强调,近期为了落实总体方案,特别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商务部牵头会同19个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这个若干措施现在已经形成了文件,前不久国务院也已经批准。下一步,商务部将和这19个部门一起联合发布这个文件,涉及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2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