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界:新选制助行政立法良性互动
选委会日后除了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亦会选出40名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多名政界人士表示,新选举制度下,行政长官和部分立法会议员的选民基础相同,都需经选委会委员提名和选举产生,因此他们多会秉持同一理念和宗旨,有利行政主导,亦有利立法会更好地履行监察特区政府的职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表示,行政主导代表由行政长官领导的特区政府,在爱国爱港人士支持下依法为民生福祉施政,但过去立法会部分议员主张“港独”和揽炒,甚至恶意利用立法会的宪制职能挑战特区政府,令立法会变成拖行政机关的后腿。他相信日后由选委会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候任人和40名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多会秉持同一理念和宗旨,有利确保行政主导,这些议员关注香港整体利益,因此在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时,亦会监察行政机关有否全面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并帮助特区政府完善政策的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新民党常务副主席黎栋国指出,任何政策都不应偏重或忽略某方声音,但过往很多立法会地区直选的议员都较专注政治议题,未必有利于制定顾及社会整体利益的政策,而日后产生的40名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来自不同背景,具广泛代表性,相信有助提高议政素质。
黎栋国表示,这40人和行政长官的选民基础和票源几近重迭,因此他们对事情看法一致的机会更高,有利确保行政主导,但不会因此而随便通过政府政策,相信这些议员必定会从香港整体利益出发,而由选委会选出这40名议员和行政长官候任人,代表立法会日后将会更注重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亦会更好地履行监察行政机关的职责。
特首为首行政主导符基本法要求
完善选举制度将有利于准确落实香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制度。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准确落实行政主导的香港政治体制符合基本法要求。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基本法多项条文都阐明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宪法地位。他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十六条,香港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香港特区的行政事务;而根据第四十三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他并以基本法第四十八条进一步说明行政长官的职权,其中第一项就是领导香港特区政府;此外还包括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等。
傅健慈亦列举基本法第九十条,指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除了基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他表示,基本法还有多项条文可以显示香港特区是由行政主导,而准确落实行政主导的香港政治体制符合基本法要求。
免选举政治化 堵揽炒进立会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指出,过往有主张“港独”“自决”的极端激进分子在立法会地区直选中以低票数混入立法会,在竞选期间和当选后亦不断散播抹黑内地和特区政府的信息,其行为可说是绑架、摧残特区政府有利民生的政策。
他形容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是中央为香港注射防范政治病毒的疫苗,新选举制度下的选委会将会体现更广泛优质的代表性,经这个选委会提名和选出的立法会议员必定会从香港整体利益出发,有利行政主导。
自由党副主席、立法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认为,过往立法会选举门槛低,地区直选采用的比例代表制更令部分反中乱港分子透过低比例的票数取得议席,他们在当选后严重阻碍议会运作,亦令特区政府难以有效施政。
他表示,在完善选举制度后,地区直选将改由每区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人当选,相信激进分子在这种制度下不会获得支持,而未来立法会的组成将朝香港整体利益出发,将政策提升至更宏观的角度。
邵家辉说,香港已停滞多年,房屋建筑的进度就像乌龟赛跑,整体发展如同在泥沼中行走,希望完善选举制度、确保行政主导后,可助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为本港整体经济和民生出力。
选委会日后除了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亦会选出40名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多名政界人士表示,新选举制度下,行政长官和部分立法会议员的选民基础相同,都需经选委会委员提名和选举产生,因此他们多会秉持同一理念和宗旨,有利行政主导,亦有利立法会更好地履行监察特区政府的职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表示,行政主导代表由行政长官领导的特区政府,在爱国爱港人士支持下依法为民生福祉施政,但过去立法会部分议员主张“港独”和揽炒,甚至恶意利用立法会的宪制职能挑战特区政府,令立法会变成拖行政机关的后腿。他相信日后由选委会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候任人和40名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多会秉持同一理念和宗旨,有利确保行政主导,这些议员关注香港整体利益,因此在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时,亦会监察行政机关有否全面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并帮助特区政府完善政策的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新民党常务副主席黎栋国指出,任何政策都不应偏重或忽略某方声音,但过往很多立法会地区直选的议员都较专注政治议题,未必有利于制定顾及社会整体利益的政策,而日后产生的40名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来自不同背景,具广泛代表性,相信有助提高议政素质。
黎栋国表示,这40人和行政长官的选民基础和票源几近重迭,因此他们对事情看法一致的机会更高,有利确保行政主导,但不会因此而随便通过政府政策,相信这些议员必定会从香港整体利益出发,而由选委会选出这40名议员和行政长官候任人,代表立法会日后将会更注重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亦会更好地履行监察行政机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