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判了
备受社会关注的这起案件今天上午在杨浦法院开庭,37岁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戴着眼镜和口罩站在了被告席上,声音低沉。被垃圾砸伤的被害人蒋女士也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到场。
起诉书显示,2月10日上午9时许,杨浦区沈阳路41弄3号楼居民蒋女士外出回家时,被从天而降的一袋生活垃圾砸中脑袋,其中多枚陶瓷杯碎片划破了她的左脸颊,当即血流如注。她看到里面有陶瓷碎片、零食包装袋等物,当即将这包垃圾保留下来。闻讯赶到的邻居和蒋女士的儿子打110报警,并送到医院急救。
经鉴定,蒋女士眼角右侧有一处2.7厘米长的裂伤,在医院缝合6针,前额还有一处0.5厘米长的擦伤,构成轻微伤。
与此同时,3号楼301室的住户于某出门上班,下楼到车库里推上电动自行车。从车库里出来经过楼道口时,他看到一名老太坐在地上,对周围人嚷道自己被垃圾砸伤了,而且那包垃圾正是刚才自己扔下来的,感到很害怕,竟不闻不问,骑上电动自行车径直离开。
民警接到报警后,和社区干部一起展开排查。该楼共计24层,每层10户人家。通过公共视频录像和抛物落点可以判定,垃圾系从8楼以下楼层的01室内抛出,便逐层逐户重点对01室展开排查。走访中,301室居民表现蹊跷,邻居反映屋内有人,民警和居委干部多次上门,却始终敲不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