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位公务赴陆的“法务部长”辞世
根据公开纪录,罗莹雪任内核准执行3次死刑,共12名死囚伏法;其中,当时轰动全台的郑捷案,更是她趁卸任前的十几天加班批准。
罗莹雪1951出生花莲,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是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小一届的学妹,大学毕业取得律师资格后,至美国留学,就读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1976年取得刑事司法学(Criminal Justice)硕士,回到台湾。罗莹雪2013年接任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于2016年5月20日卸任。
2014年4月29日,罗莹雪首度核准枪决戴文庆、杜明雄、杜明郎、刘炎国、邓国梁等5名死刑犯,同日执行;2015年6月4日核准枪决王俊钦、王秀昉、郑金文、黄主旺、王裕隆、曹添寿等6名死刑犯,隔日执行;2016年5月10日核准枪决死刑犯郑捷,总计其在任内下令枪决12名死刑犯。
其中,最受全台瞩目的,就是犯下4死22伤的“郑捷杀人案”。对此,罗莹雪于2018年透露,当时离她卸任只有十几天的时间,要照正常程序的话走不完,“所以我就拜托同仁加班,把这个案件、事情尽快该做的全部都做。”
在2014年岛内发生“3·18台湾部分团体和学 生 ‘反 服 贸 抗 争 事件”期间,罗莹雪曾经批评学生的抗议“不符合公民不服从”,也认为学生违法“不能视而不见”,当时反对立场也曾遭受部分民运人士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