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万个快币突然“蒸发”
快币是快手平台专用的虚拟货币,用于购买平台的付费服务,充值1元人民币可以购买10个快币。2020年1月,回东海过春节的林浩发现,自己快手账号中的1300多万个快币不见了,价值人民币130万余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东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北京快手公司后台数据,梳理分析林浩ID账号及提现转账记录,发现林浩被盗的快币都被刷到名为“新爷”的快手号上。该快手号是徐斌注册,实际使用人为李明,而林浩并不认识两人。
原来,2019年冬天,李明的前妻郭丽到林浩开的上海黛莱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主播卖化妆品。李明获知该公司的快手账号和无线网密码,没想到无线网密码恰好是该公司的快手账号密码,李明顺利登上该公司快手账号,看到里面有巨额快币打起了歪主意。
2020年元旦,李明来到青岛的姐姐家,对姐夫徐斌说自己的快手账号被封了,想注册新号直播卖衣服,让徐斌用身份证帮他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开通网银,并用新手机号注册支付宝账号,绑在新注册的“新爷”快手号上。随后,李明登录林浩的快手账号,用打赏礼物方式刷走账号内1300多万个快币,并提现近30万元挥霍。林浩发现快币失窃后报警,快手平台立即冻结“新爷”账户,李明才没能将剩余快币提现成功。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李明是涉嫌盗窃罪还是律师意见中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争议很大,案件定性还关乎被害人财产返还和追赃挽损工作。承办检察官从客观行为入手,查阅资料及相关司法判例,准确认定快币属刑法所保护的财物,最终认定李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获取登录他人账号密码盗刷快币以提现,应当定为盗窃罪。针对盗窃金额的认定,检察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调取《快手科技主播注册条款》及快手《用户服务协议》,与北京快手公司沟通,确认李明是否进行身份认证、提现是否符合快手条款、提现金额等,确定其盗窃数额为人民币130多万元,认定其未提现部分为犯罪未遂。提起公诉前,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2020年12月21日,李明犯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部分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李明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