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疫”辞工 企业不能太“任性”
三次购票未能按期返岗
四川籍的刘女士一直在无锡一电镀公司担任操作工,是一位已工作7年的老员工。2020年1月17日,跟往年一样,公司发布了春节放假通知,刘女士也照常回四川老家过节。然而,2020年春节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各地均启动了防控疫情的紧急措施,刘女士所在的村也因此封村封路。
为了顺利返岗,刘女士不仅购买了2月16日成都至无锡的飞机票,同时还预定了2月17日成都至无锡的火车票,但是封村限制了她的出行。此外,无锡租住地的房东又告诉她,无锡那边也出台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所在小区暂时不能居住。无奈之下,刘女士只能相继退票。
3月12日,滞留老家多天的刘女士接到房东电话,被告知可以返回无锡了。就在这天,刘女士也收到一份公司寄来的《限期返岗通知书》,称公司已于2月26日复工,而刘女士一直没有到公司报到,要求其必须在3月13日上午8点半准时到岗,逾期将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有关考勤规范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离公司规定的到岗时间只剩一天,这让还在四川的刘女士感到非常焦虑,于是立即购买了3月13日成都至无锡的飞机票,结果航班又临时取消,郁闷的刘女士只好改乘3月14日的航班并于当晚抵达无锡。
因3月15日是周末,公司办理人事业务的同事不在,到3月16日周一,刘女士正式前往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但上班的第二天,刘女士却意外收到了公司的“退工单”, 理由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